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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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份起,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计减除费用可以不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吗?

不完全是这样。如果不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是有前提条件的。

只有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携税宝如何修改一次性6万扣除

重新算税即可。

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若符合一次性扣除6万政策,可以更正上一属期申报表后,重新点击“税款计算”→“重新计算”。

若不符合,您打开“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报表→右上角“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将提示人员“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修改为“否”确认,然后重新算税即可。上一属期按照6万扣除:您关闭错误提示,点击“税款计算”→“重新计算”即可。

上月申报6万元扣除,次月可以更改成不按照6万元扣除吗

不可以。如何申报的?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如果发生一定的错误下可以去进行更改,但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允许更改的。

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若符合一次性扣除6万政策,可以更正上一属期申报表后,重新点击“税款计算”。若不符合,您点击“报表信息填写”打开对应报表“税款计算”右边小三角“减除费用扣除设置”,将员工“扣除6万减除费用”取消勾选确认后重新点击“税款计算”即可;上一属期按照6万扣除:您关闭错误提示,重新点击“税款计算”即可。

个税里为什么有的人累计减除费用是60000有的人是30000?

有的人可以直接累计扣除60000元,是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规定扣除的,具体如下: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直接累计扣除60000元有以下条件: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员工,只能每个月扣除5000元,到6月份累计扣除30000元,5000元*6=30000元。

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是什么意思

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失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累计专项扣除和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不相同的。国家规定了累计专项扣除有利于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怎么更正申报6万元扣除

1、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若符合一次性扣除6万政策,可以更正上一属期申报表后,重新点击“税款计算”。若不符合,您点击“报表信息填写”打开对应报表“税款计算”右边小三角“减除费用扣除设置”,将员工“扣除6万减除费用”取消勾选确认后重新点击“税款计算”即可;

2、上一属期按照6万扣除:您关闭错误提示,重新点击“税款计算”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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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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