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的区别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 2、担保合同与保证合同区别
- 3、担保书和保证书的区别
- 4、保证和担保有什么区别?
- 5、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1、担保人的类型当中是包含保证人的,担保可以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以及留置;2、保证人在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来作担保。而保证则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去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来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一种行为。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的担保人和保证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区别的,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通常就是由保证人按照约定来进行履行,而担保人不光包括保证人,当中还包括了抵押人,留置人等。保证与担保的关系主要是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来提供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是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比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经由合同明确进行约定的,那么债权人是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来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当事人被保证担保的范围或物的担保范围没有作出约定或约定并不明确的话,将会视为保证人与物的担任人之间所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担保合同与保证合同区别
法律分析: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担保书和保证书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的异同主要看承诺书和担保书记载的内容,单纯字面上是不能准确说明其区别的,因为承诺书如写成担保的性质,同样,该承诺就是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保证和担保有什么区别?
一、保证和担保有什么区别? 1、合同的内容不同 保证担保是指保 证人 和 债权人 约定,当 债务人 不履行 债务 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 保证合同 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 保险合同 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 2、合同的主体不同 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 购房 借款合同 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的性质不同 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而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不具有主从关系,两者处于并存关系。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便产生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同表现为单务无偿合同,而保证保险合同则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保证的范围不同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失 赔偿金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 债务承担 责任。而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仅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限度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对于违约金、逾期利息、罚息等等均不属于赔偿范围。 5、保证的程度不同 根据《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 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 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即投保人未能按期履行约定的还款责任事实是否发生。 其次,除了法律或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人一般没有实体法上的免责事由。而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时,对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如战争、行政或执法行为以及被保险人未对投保人作资信调查等情况均可免除保险责任。 二、适用的法律不同 作为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处理保证 担保法 律关系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形式,其法律性质区别于保证担保,不属担保的范畴。相应地,处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应当是《 保险法 》而不是《民法典》。因此,除了合同双方在条款中事先约定外,保险公司无权要求银行必须先处置 抵押 物后才能行使索赔权。当然,目前《保险法》对保证保险的规定尚是一片空白,尽快完善保险法是当务之急。 综上所述,保证和担保不管是在合同的内容上还是主体上都是有区别的,保证是一种约定,也就是双方经过协商后达成的某种协议,它是双向的,但是担保就不同了,担保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因为没有资格申请某事而出面为那个人向第三方做的保证,这里面涉及到三个关系。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合同的主体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合同的性质不同;保证的范围不同;保证的程度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保证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担保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保证合同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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