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个人所得税和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累计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累计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应缴增值税额=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一:什么是累计预扣法?
累计扣缴方式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缴义务人将截至当月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收入减去累计基本扣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后的余额。依法作为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见下表)进行比较,计算累计应纳税额和扣除已代扣代缴的预缴税款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当前时期。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额)-累计扣除额-累计代扣代缴税款-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扣除费用乘以纳税人在单位从业月数至多5000元/月。本月在当年计算份数。
二:什么是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企业计算应纳税额,首先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采用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 无论是否收到货款,均视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前扣除-税收抵免;
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额-以前年度允许亏损。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应当计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金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解释
1、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意思是本年截至上次所有累计收入及各项累计扣除额、已预扣税额,与本月应发和各项应扣除项一起计算出本月应缴纳税额。
2、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于适用税率。
累积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超过36000是10%。
具体解析如下:
1、现在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是执行:累计预扣法,是按照1月份至当前月份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数)、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累计应预扣税额,减去以前月份累计已预缴税额;
2、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国家税务总局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公告。其中明确,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4、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累计算法是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一、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即:需要缴纳个税的薪酬部分。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个人代扣社保、公积金-6项专项扣除-其他免税收入-5000(起征额)。
二、计算今年累计应缴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根据最新累进税率表进项计算个税。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关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和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