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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加计扣除?麻烦举个例子?
什么是加计扣除?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简单的说,就是实际支出的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按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来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列支支出,那么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
举个例子吧
某企业发生研发支出100万,假设都符合加计扣除条件。那么这个100万在发生的时候就可以做一次费用,进入你们公司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100万还可乘以50%做你的成本。那就是相当于100万使你的总成本扣了150万,这就是加计扣除。
税前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在原有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比例扣除。比如一个产品成本是500元,那么加计20%扣除是多少?应该是500*(1+20%)=600的扣除。
加计扣除主要是和企业所得税联系,内部自主研发无形资产费用化支出加计扣除50%,资本化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的是什么?怎么算呢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五月又发布了财税〔2017〕3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企业所得税前工资加计扣除指的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前工资加计扣除指的是企业安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所规定的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如何计算加计扣除数?
资本化加计扣除计算方法:A公司在2018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期间为10年,每年摊销金额为10万元。假设该无形资产符合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则其2018年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1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为10*75%=7.5万元。
费用化加计扣除计算方法:2018年A公司发生的研发支出1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则其2018年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10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为100*75%=75万元。
加计扣除的费用基础有两个:
(1)当期发生的费用化的研发费用;
(2)研发形成无形资产在当期摊销的金额。
扩展资料
委托研发加计扣除:
(1)根据财税[2015]119号: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2)根据财税〔2018〕64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上述政策委托外部研发直接按照当期委托方委托研发费用的80%予以加计扣除,并且仅能委托方予以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加计扣除。
此项政策摒弃了原有加计扣除中需要受托方提供费用清单的要求,解决了受托方与委托方研发入账时间差异、受托方研发利润率要求等奇葩问题,使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更加简便易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关联单位研发仍需要关联单位提供研发费用清单。
委托境外研发相较于于原有研发加计扣除政策有了进一步突破,即允许委托境外研发进行加计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计扣除
残疾人加计扣除怎么算举例
一、正面回答
税前扣除实际为:x+x=2x 进行残疾人加计扣除的计算。残疾工人加计扣除的计算,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
二、分析详情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三、举例说明
残疾人100%加计扣除的计算。比如某企业某年7月1日安置了20名残疾职工,每人每月工资3000元,合计每月需要支付工资6万元。三季度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元。全年累计实现利润1000万元,假如企业其他没有纳税调整项目。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75万元。即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支付的残疾职工工资据实列支,不做加计扣除的纳税调整。
2、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安置残疾职工支付的工资可以100%加计扣除,则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36万元=964万元,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964*25%=2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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