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财务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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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会计岗位设置中有什么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原则?

1、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

2、执行业务职务与监督审核职务;

3、执行业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

4、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

5、执行业务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1)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

(2)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3)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4)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直系亲属“回避”:

(1)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

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是什么?

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如下:

一般而言,这种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原则大致有如下几点,分别是:

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审核这项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保管某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

保管某财产物资和清查该财产物资的职务要分离。

记录明细账、日记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不相容岗位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所以它要求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不相容的岗位的特点: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会计不相容职务有哪些要分离?

日常业务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分离原则

不相容职务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3)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4)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

(1)合同签署(或委托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离;

(2)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顾问职务分离;

(3)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

(4)合同履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

(5)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1)批准采购职务与采购经办职务分离;

(2)询价定价职务与确定供应商职务分离;

(3)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

(4)付款审批职务与付款执行职务分离;

(5)采购职务、入库登记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1)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

(2)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3)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4)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直系亲属“回避”

(1)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

(3)纪委委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或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职务

会计法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日常业务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分离原则 不相容职务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3)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4)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 (1)合同签署(或委托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离; (2)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顾问职务分离; (3)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 (4)合同履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 (5)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1)批准采购职务与采购经办职务分离; (2)询价定价职务与确定供应商职务分离; (3)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 (4)付款审批职务与付款执行职务分离; (5)采购职务、入库登记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1)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 (2)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3)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4)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直系亲属“回避” (1)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 (3)纪委委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或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职务

会计岗位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日常业务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分离原则 不相容职务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3)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4)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 (1)合同签署(或委托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离; (2)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顾问职务分离; (3)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 (4)合同履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 (5)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1)批准采购职务与采购经办职务分离; (2)询价定价职务与确定供应商职务分离; (3)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 (4)付款审批职务与付款执行职务分离; (5)采购职务、入库登记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1)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 (2)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3)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4)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直系亲属“回避” (1)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 (3)纪委委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或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职务

财务部门哪些岗位应按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1、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2、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3、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4、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5、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6、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7、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扩展资料: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1、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2、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3、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相容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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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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