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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公积金电话多少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在线查询:
电话:0533-2307180 市直管理部 电话:5201792
张店管理部电话:2307183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监督和服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职工月工资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住房资金。
职工个人缴存及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第四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人员组成和职责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执行管委会的决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其职责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管理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在区县设立分支机构,并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账户、统一核算。
工会、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审计、统计、工商、房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管理中心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管理中心应当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受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并与其签订委托合同。第二章 缴存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企业;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社会团体;
(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其他按照规定可以缴存的单位或者人员,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七条 管理中心应当在受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八条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设立账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及汇总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设立批准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四)单位近期工资表;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以及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录用文件;
(六)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单位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增加)清册;
(二)职工身份证件;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以及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录用文件;
(四)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五)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及账户封存手续。第十一条 单位和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或者职工持有效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列支。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月缴存额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月缴存额组成。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四条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019年山东淄博规范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4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规范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对淄博市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调整的提取政策,对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手续的,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在原籍利用宅基地住房置换还迁房的,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先还贷后提取”原则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登记日期一年以内,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分次提取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手续后,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先还贷后提取”的原则,可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分期提取金额最多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12个月应还款额。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失业2年未就业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辞职后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在淄博市的,当失业满24个月没有再就业时,可凭《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销户提取本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户籍不在淄博市的,可凭《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材料及时申请办理。
职工辞职失业后,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得办理销户提取和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只能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宅基地置换的还迁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原籍宅基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旧村改造、城中村拆迁等形成了宅基地住房置换还迁房的格局。
对于在原籍利用宅基地住房置换还迁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缴差价发票。提取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补缴差价发票金额。
除了上述材料,还要提供身份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字页的扫描件。
无房且租房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淄博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按照7元/㎡的租金价格,以家庭为单位,确定最高提取额度。
同时,当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及配偶当月公积金实际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执行时间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建金【2015】19号)下发日期为准。
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
公积金贷款新政三大亮点
家庭成员工资收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此次调整制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政策。主要是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可以合力贷款。住房买受人为借款人,其他参与人员为共同借款人。
“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参与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可以合并计算。这一政策有效解决了因借款人收入低,导致贷款额度低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家庭成员间的互助作用。”4月16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外地就业户籍在淄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的政策,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地在淄博市,如果在淄博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同时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等材料,在淄博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取消建筑面积限制针对个人首套房贷款,此次调整取消了建筑面积的限制,将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另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还取消了对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职工原住房不超过淄博市人均建筑面积的限制。
淄博公积金放款一个月放几笔
1500笔。淄博公积金是淄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app。旨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拓展便民服务渠道,将公积金帐户查询、业务办理、便民服务、办事指南等功能整合为一体,方便职工随时随地掌握公积金动态。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淄博公积金一天放款50笔,一个月就是1500笔。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实行轮候制,每天放款50笔,这是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防范资金风险普遍采取的一项措施,轮候制主要是保证职工的正常提取资金需求下,控制贷款资金发放额度,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按购房顺序。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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