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项目及标准(个税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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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个税有哪些扣除项目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

1、个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

2、社会保险费

3、按照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的最高缴费比例为12%,超过部分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

4、年金

根据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4、公益捐赠

根据规定内容,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税扣除项目及标准

个税扣除项目及标准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有六项,分别是子女教育费用、个人的继续教育费用、住房贷款的利息、赡养老人的费用以及大病医疗费用;

2、子女教育的费用扣除应按照纳税人生育的每个子女,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3、纳税人需要继续深造读书的,按照每人每月400元进行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如下:

1、社会保险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年金,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4、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5、公益捐赠,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专项扣除的费用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子女费用。

个税6项专项扣除标准

个税六项扣除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收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将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收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含60岁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他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制度。(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6)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扣除项目

一、正面回答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有:

1、个税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每月;

2、社会保险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年金。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5、公益捐赠。

二、分析

国家对于个税方面也作了一些改革,现在增加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包括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种类有哪些

个税的种类:

1、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收到公司的雇佣或者任职而取得工资、薪资、奖金、劳动分红等和任职有关的所得现金,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2、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3、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5、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

关于个税扣除项目及标准和个税的扣除项目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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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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