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怎么操作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 2、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 3、2022年上海个人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
- 4、上海社保公积金网站查询系统
- 5、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_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
2.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5.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6.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3月3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本市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从3月2日起施行。缓缴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已汇缴2月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不对企业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
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对于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制定并报备补缴方案,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企业申请缓缴,可以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从首页进入“抗击疫情专栏”,专栏中有申请入口。
已办理租赁提取业务的职工,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申请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期间租赁提取月提取额,最长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
在规定的限额内(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的限额为3000元/月,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限额为2000元/月)申请提高月提取额的,职工可以在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线上渠道申请月提取金额变更。
《通知》表示,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停缴手续。期间,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其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2020年7月起,借款人应当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9月底;还款确有困难的,可同时申请延长住房公积金还款期限,延长后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购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提前结清贷款提取等有受理时限要求的提取业务,延长受理时限至疫情结束后的3个月。对共有产权保障房贷前提取业务,延长受理时限至贷款放贷前。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租赁提取额度。
以下为《关于本市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实施细则:
一、企业缓缴
(一)申请范围
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
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申请缓缴时,可以同时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只申请缓缴补充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
(二)缓缴期限
企业缓缴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已汇缴2月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三)申请流程
企业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缓缴申请。企业申请缓缴应当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与职工协商制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方案。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材料和补缴方案等,企业应当留存备查。
市公积金中心提供企业缓缴网上申请渠道。企业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在线填写和提交企业缓缴的相关申请信息,并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准确。
(四)缓缴审核
收到企业缓缴申请后,企业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将联系企业,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企业与职工协商情况等。经审核后,企业可在网上查询申请审核结果。
(五)办理时限
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快受理审核,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六)相关业务处理
市公积金中心对申请缓缴企业不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期间,有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再办理职工账户转移或再让职工办理销户提取。
缓缴企业的缴存方式为委托扣款的,市公积金中心将临时暂停企业的委托扣款。待企业缓缴期限届满后,市公积金中心再行恢复企业的委托扣款。
缓缴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办理正常缴存。
(七)后续缴存
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对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制定补缴方案。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补缴可以一次性补足,也可以分批补足。
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应当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困难企业缓缴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自愿缴存者缓缴
(一)申请范围
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说明情况,办理停缴手续。办理停缴手续,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缓缴期限
自愿缴存缓缴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自愿缴存者已缴存2月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三)缓缴审核
对自愿缴存者提出停缴申请的,经审核,市公积金中心当场办结。
缓缴期间,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自愿缴存者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后续缴存
缓缴期限届满后,自愿缴存者应当恢复缴存。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者应当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复缴手续。办理复缴手续,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办理复缴手续的,2020年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作连续计算。
三、延长部分提取业务受理时限
对购房提取(受理时限:不动产权证或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5年内)、翻建修提取(受理时限:区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提前结清贷款提取(受理时限:提前结清凭证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等有受理时限要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在疫情期间受理时限期满的,依职工申请,可延长受理时限至疫情结束后的3个月。对共有产权保障房贷前提取(受理时限:贷前提取公积金确认单打印之日起20日内)业务,延长受理时限至贷款放贷前。
上述业务的办理要件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四、提高租赁提取月提取额
(一)申请
1.申请范围及条件
已办理租赁提取业务的职工,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申请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期间租赁提取月提取额,最长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
2.申请流程
(1)在规定的限额内(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的限额为3000元/月,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限额为2000元/月)申请提高月提取额的,职工可以在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线上渠道申请月提取金额变更。
(2)受疫情严重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适当提高月提取额:
①身份证明;
②受疫情影响证明:
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指医学隔离)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院证明;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需提供银行收入流水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降低等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封存专户的,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③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证明:
包括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租赁合同或者租金发票等。
(二)审核
1.职工申请在规定的限额内提高月提取额,经审核通过的,职工可在线查询月提取金额。
2.因受疫情严重影响,职工申请适当提高月提取额的,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当场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职工。经审核通过的,职工可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降低缴存比例
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相关规定,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申请范围、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均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沪公积金〔2018〕87号)执行。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快受理审核,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市公积金中心认定的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和自愿缴存者。缓缴的企业职工和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其他贷款申请条件不变。
(二)申请流程
缓缴的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变;缓缴的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复议流程。申请时,企业职工和自愿缴存者均无需提供缓缴证明材料。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处理
(一)申请
1.申请范围及条件
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且2020年1月(含)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2.申请流程
(1)办理场所
纯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场所为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组合贷款的办理场所为贷款银行各业务网点。
(2)办理要件
①身份证明;
②受疫情影响证明:
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指医学隔离)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院证明;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需提供银行收入流水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降低等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封存户的,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二)审核
办理要件齐全的,审核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申请职工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归还的,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若还款仍有困难的,可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作逾期处理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委托扣款还款、已办理的提取还贷业务不受影响。
(三)后续处理
不作逾期处理期间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如仍有逾期的,按原有规定处理。若借款人还款仍有困难的,需再次申请延迟还款时间,但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9月30日。
2022年上海个人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
2022年上海个人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上海公积金账号查询方式:
1、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点击查看
2、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点击查看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4、自助查询终端;
5、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6、住房公积金热线自助语音;
7、住房公积金短信;
8、“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
9、单位网上业务办理系统;
10、建设银行ATM机:
11、建行ATM查询网点:
12、农商ATM查询;
13、浦发ATM查询;
14、上行多媒体机查询;
15、交行多媒体机查询;
16、工行自助机具查询;
17、农业银行ATM查询;
18、中国银行ATM查询;
19、上海公积金微信
上海社保公积金网站查询系统
一、住房公积金查询:
1.进入所在地区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查询网址
2.点击“个人公积金信息快速查询查询”;
3.输入您的账号(公积金的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登录;
4.登录后能显示出您已交了多少钱,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等信息。
二、社保查询
1.进入所在地区社保局网站;
2.选择“个人网上查询”;
3.登录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4.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登录;
5.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查询”;能查询到个人基本信息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和参保人制卡状态查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_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相信很多没有去过上海的人都会对于上海的繁华表示好奇。确实,这座国际大都市从自由开放之日起就吸引了全国乃至世界的革命家、商人、迁客骚人等的大量涌入,为上海注入了一批又一批的新生血液。即将在上海买房的朋友可能对上海住房公积金查询的相信信息比较感兴趣,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的一些情况。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1、虹口区管理部:
地址:瑞虹路156号2楼(靠近天虹路)
交通:47路 134路 597路 751路 875路 528路 地铁四号线临平路站等
电话:63240040
2、杨浦区管理部:
地址:控江路1688号卫百辛大厦606室(双辽路控江路路口)
交通:843路 220路 863路 843路 6路 14路 220路 103路 871路 103区间路 地铁八号线江浦路站下等
电话:55801450
3、闵行区管理部:
地址:水清路303号底层(上海市人才发展中心闵行分中心对面)
交通:700路 759路 763路 756路 松莘线 173路 闵行1路 704B路 753路 莘华线 地铁1号线莘庄站下等
电话:64885900
4、长宁区管理部:
地址:剑河路600号4楼(靠近仙霞西路口)
交通:54路 91路 196路 739路 807路 88路 836路 1217路等
电话:62733566
5、匣北区管理部:
地址:虬江路1000号207室聚源大厦(会文路路口)
交通:962路 78路 929路 69路 地铁3、4号线宝山路站下等
电话:63251146
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方法:
网上查询:
登录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1、打开页面后输入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查询。
2、非会员需要在打开页面的底部先注册,填写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注册完毕后,成为网站会员才能查询。
手机查询:
方法一:下载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客户端(可扫描二维码)
tips1:使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版客户端,必须通过用户注册,注册后即可进行用户登录查询服务。目前注册方式为:
(1)通过进行用户注册;
(2)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客户端进行用户注册。
tips2: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提供的服务完全免费,但是会产生相应的流量。
方法二:手机短信
之前在首次登录时注册会填写手机号码(服务费2元/月),成为网站会员后开通手机短信查询功能即可。
上门查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725号四楼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21)63843088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3)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4) 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 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 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2、贷款利率: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2)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民银行通知的规定。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3、计算公式:
(1)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
每项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第九条规定的限额标准计算。申请金额不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2)每月还款额的计算方法
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选择按照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或者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每月还款额。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你可能感兴趣的:
湖北荆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_个人账户_余额
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方法 三种方法随意选择
北京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的六种方法
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余额 管理中心
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和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怎么操作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