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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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
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为长春市区:有共同借款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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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并有相关证明文件的产权人,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
6.借款人所购房屋已《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龄不满39年,出卖人及共有人有权完全处分;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8.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供贷款要求
以下要素是核心要求: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出卖人、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A4纸复印件,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借款人页和共同借款人页、出卖人页和共有人页(户籍婚姻状况须与实际相符);
3.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出卖人与共有人的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委托的还款卡(借记卡)复印件两份;
5.借款人和出卖人的房屋转让合同、银行资金监管协议、首付款收据;
6.借款人所购房屋更名后的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不动产登记费发票;
7.卖方所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委托银行卡(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9.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有效期为《征信报告》。
长春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据了解,2018年3月,为缓解资金压力,我市住房公积金出台了收紧贷款的政策。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贷率由2019年1月最高的98.0%下降到79.81%,个贷率已连续三个月低于85%,资金净流量为正,流动资金逐渐宽裕,已退出资金流动性预警红线。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加大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在充分保证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昨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结合实际,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5万元。目前政策调整已开始执行。
同一天,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实施我市高层次人才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购买经住建部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贷款额度优惠政策。
拓展资料:
1.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在贷款平台申请贷款那么我们的姓名就会和征信挂钩。在这个时候,一旦我们产生逾期的情况,我们的征信就会被玷污,而且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征信一旦被玷污,就不可能通过任何的手段进行洗白。所以当我们无论是在小平台还是在大平台,或者是在银行卡进行贷款的时候,都一定要及时的归还贷款金额,否则的话征信被玷污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2.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征信被玷污的坏处,简单来说,如果说一个人的征信被玷污了,那么影响的就不仅仅是信用,在平时的生活以及出行方面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之前家里有个亲戚在给别人贷款的时候,成为了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等到了还款的时候借款人根本就没有足够的钱来还款,所以还款这件事情自然而然的就落到了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上。当时那个亲戚由于不想帮别人还债,所以自己的征信也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当时借款人已经跑路了,我亲戚的征信也被完全玷污。导致在后期买过年回家的票的时候买不到高铁票和飞机票,只能坐慢车和长途汽车回家。这就对平时的生活和交通出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长春: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90万元,支持组织商品房团购
7月8日,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土地规划、信贷政策、促进交易等方面拟定了12条措施。
其中提到,个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刚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恢复至20%,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恢复至30%。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通知》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对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经属地政府同意,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报建、销售等手续。
另外,对非住宅消化周期较长区域,支持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性住房。
《通知》还提到,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团购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以下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对未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用地,符合土地分宗条件的,可签订补充合同,实现项目局部开发、预售。
二、对纳入政府保护的历史建筑、风貌建筑及城市更新内保留建筑,从事商业、服务业经营的,在不改变原建筑外主体结构且符合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容积率核算按原产权面积计容。在建设过程中允许对内部空间进行改造、加层、增加建筑面积,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审定的方案实施改建,办理产权产籍手续。
竣工验收时,对增加建筑面积不再计收土地价款。保留改造建筑从事公益等非营利性活动的,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按照原用途和规划用途中地价较低的用途进行评估,但不得低于取得成本。
三、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对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经属地政府同意,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报建、销售等手续。
四、对使用地下空间的结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空间出让价格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长春市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长府发〔2016〕31号)公布的地下空间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评估收取。
五、允许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抵押权实现时,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六、支持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个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刚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恢复至20%,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恢复至30%。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七、阶段性调整长春城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八、对非住宅消化周期较长区域,支持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性住房。
九、支持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灵活处置。对于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在满足配套要求及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的情况下,可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阶段依申请按最低限进行调整,重新出具规划条件、核算土地出让金后核发规划许可。
十、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团购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十一、实施重点项目帮扶督导。对涉及到民生、交房压力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立帮扶督导机制,由市、区两级领导进行帮扶,推动解决项目中的各类问题。督导项目及时开工、按时交房。
十二、规范入库入统。加强房地产项目统计,对房地产企业用于抵顶工程款的商品房,按国家统计制度,符合商品房销售统计范围的,做好应统尽统。
以上措施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长春公积金2万能贷款多少钱
公积金账上有2万大概能贷款30万。
通常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应该是公积金账户存款金额的10-20倍左右。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提升至90万元
7月13日,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称,将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单笔最高额度。
根据通知,对于新建商品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对于存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此外,通知指出,将提高第二次贷款个人账户余额计算倍数。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前提下,可申请额度提高至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
据悉,该通知自7月13日起施行,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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