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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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税务局待遇怎么样?

还是非常不错的。

东莞税务局一般指东莞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7月5日上午,在庄严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挂牌仪式在东莞举行,标志着原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原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荣华,东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涛,东莞市政协副主席、东莞市财政局局长罗军文出席挂牌仪式。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东莞税务局招小语种吗?

不招。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由原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原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东莞税务局是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不招小语种。2018年7月5日上午,在庄严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挂牌仪式在东莞举行,标志着原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原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东莞:调整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土增税核定征收率

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东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东莞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其中,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以下为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东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东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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