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计算,以及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计算软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贷款计算方式
- 2、公积金加商贷组合利率怎么算
- 3、公积金贷款月供怎么计算
- 4、组合贷款怎么算
- 5、组合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方式
(一)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20倍;
(二)按规定首付款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价值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担保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借款的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共同申请人月收入)≤50%借款申请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计算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在同时符合第(二)与(三)项计算结果的,按2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感谢您对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加商贷组合利率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下4%,5年以上 4.5%; 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缴纳的按活期利率,历年缴纳的按三个月的储蓄利率。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4.5%,商业贷款利率4.9%。首套房的商业贷款利率大部分银行上浮15%,实际商贷利率也就是5.64%。商贷实际利率和公积金利率差了1.09%。这个利率差距是很大的。
拓展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申请贷款人最近6个月公积金要正常缴纳。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状态。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征信良好。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名下以家庭为单位只有一套非公积金贷款的住宅或者没有住宅。
如果借款人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只许贷款30万;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计算额度时两人需要选择同一种计算方式,贷款年限按照主借款人的来计算。
利率是根据个人的资质来定的,资质越好,利率越低。
组合贷款的申请: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公积金贷款月供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月供得看客户选择的还款方式是哪一种。而房贷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若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那在整个还款期间,月还款额都将保持一致(首月月供一般按实际天数计收利息,可能会有所不同)。计算公式是:月还款额(本金+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而若是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则是将贷款总额等分,然后每月偿还相同的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产生的利息(月供会随着客户不断还款而越来越少)。计算公式是:月还款额(本金+利息)=(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其实商业贷款也是如此计算月供的,组合贷款同样也是。不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执行利率不同,所以哪怕选择同样的还款方式,贷款总额、贷款期限也都相同,计算出来的月供也会不一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在“国五条”北京细则公布一周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和北京市商业银行房贷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央行营业管理部分别下发通知,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二套房时,首付款比例都由原来的6成提高至7成。
从2013年4月8日起通过网签的购房,都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怎么算
如果办理组合贷,则流水是月供2倍的要求就不仅仅针对商贷的部分,也同时针对公积金贷款的部分。用公式来表示就是:流水≥(公积金+商贷)月还款总额的2倍。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自己所购买的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它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简而言之就是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同时又申请了商业贷款。
拓展资料: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组合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1、用足公积金贷款
对于选择组合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在申请房贷的时候需要对贷款金额进行规划,购房者应该尽量用足公积金贷款,并尽量延长贷款期限,同时大程度的缩短商业贷款期限,以便降低月还款额,同时节省贷款成本。只有公积金缴存者可申请组合贷款。所谓的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模式,所以想要申请此项贷款,借款人必须在拟购房所在地按时足额缴存了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中。
2、要选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不同的还款方式适合不同的购房者,组合贷款的购房者在申请房贷之前是需要选择好还款方式的,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先对这些还款方式进行了解,确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因为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一般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3、确定贷款金额
购房者在申请组合贷款之前,需要先确定自己的贷款金额是多少,然后再确定公积金贷款多少,商业贷款多少,申请组合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是由两个方面决定的,分别是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商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两者中较低者,就是组合贷款最终的可贷款额度。申请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申贷金额一经确定不可更改,所以贷款申请人及配偶,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最高可贷款金额。
组合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公积金部分计算:
1、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
2、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
3、公积金可贷金额=缴存基数 * 0.5 * 12 * 可贷年限。
上述取最低者为最终贷款金额。
商贷部分:n(评估值或网签价中较低的) * 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部分。
拓展资料:
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一、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二、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三、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四、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五、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六、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七、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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