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破产重组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政府破产重组是什么意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申请破产重组是什么意思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破产重组需要由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法院审查后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裁定债务人重组,并予以公告。即没有申请则肯定不会启动破产重整程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破产重整是怎么回事,通俗地说
破产重组,就是破产法规定的“破产重整”,日本学者比较务实,给他们起了一个好听的名称,叫做“公司的更生”。大概意思就是公司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得以激活,并以此重新获得经营的能力。这种“放水养鱼”的重整,一方面是让公司获得重新经营的能力,另外一方面呢,是提高债权人偿还率,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从理论上讲,破产重整包含了个人破产重整和企业破产重整两个内容。实践中,虽然深圳等地已经开始了个人破产的制度探索,但我国个人破产重整制度目前还没有落地实施。这里所谈的破产重整主要围绕企业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涉及到企业的生与死,涉及到债权认定、债务增加、审计或资产评估规范、管理人规制、职工权益保护、企业信息披露等等方方面面的实体或程序的复杂问题。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和推进破产重整都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求。这几个知识点,需要了解一下。
1、申请的人和时间。
破产重整申请必须由债务人、出资人提出,提出的时间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其他人想提出,也没有权利。
2、必须有现实可能。
既然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为了盘活企业的经营能力,那么,破产重整的实体要件,就是债务人重整必须具有可行性和企业存在挽救的可能性。从程序上讲,人民法院对于重整申请进行批准后,破产重整程序启动,需要依法公告。破产重整程序获法院批准之后,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行使自己的债权。
3、重整计划很重要。
启动重整程序,只是重整开始的第一步。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推进才是关键的关键,这决定了企业重整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同时,法律对于计划书制定的日期有严格的要求,债务人或者管理人需在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延长3个月。
过期不提交的结果只有一个:终止重整程序,宣告企业破产。
4、重整计划要讨论。
破产重组,不是仅仅提交了重整计划书就可以完事了。重整计划书还需要经过各种会议讨论、经过严格程序审批才能被通过。当然了,重整计划书也有可能不被通过。如果通过,按照计划书确定的推进重整。如果没有通过,结果也只有一个:终止重整,宣告破产。
5、重整计划要落实。
破产重整必须按照计划书的内容严格推进。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经债务人申请,终止充重整,宣告破产。
6、应该了解的预重整。
简而言之,就是将传统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的谈判、制作和表决前移至程序启动之前,在庭外进行。实际的操作流程就是先受理破产重整的申请,经审查所提交的材料符合形式要求的,则立案庭以“破申”“破预登”“引调”“立调”等方式进行登记,经债务人同意后决定预重整。
这种制度,实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在债务企业进入法定破产重整程序之前,经过法院的指引,在法庭以外,就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谈判,达成重整计划草案,来拯救债务危机企业和债权人权利的勇敢创造。
老百姓眼中的破产,好像什么债务不用承担。但不论企业还是个人,破产都是一种能力和灵魂的洗礼。重整虽然给了那些即将破产的企业和人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但能否彻底翻身,能否还清所有欠款,能否重新立足市场,都需要靠实力和诚信说话。否则,法律也不会答应。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区别具体如下:
1、重组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可以由企业自行进行,也可以是破产重整的一种方式,重组的方式、程序均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无硬性要求。但破产重整只能通过法院进行,且必须在法院主导下进行。而且破产重整的程序、后果等均由法律明确规定。
2、重组完全是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成功对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并无影响,但重整不成功,则人民法院会直接裁定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的,债权人的债权需受到重整计划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重整的意思是什么?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1]。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是一个意思,但是破产重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严谨的法律概念。破产重组可能会使公司重新恢复生产经营,也可以会使公司转入破产宣告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企业破产重组什么意思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发生了资不抵债的情形时,同时企业有重组可能的,人民法院是会同意企业破产重组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重整要求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因此破产重组是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同意,没有经过同意,是不能进行破产重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破产重组是什么意思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政府破产重组是什么意思、破产重组是什么意思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