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海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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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2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金额: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结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更是可以节省最高80%的企业所得税;
(二)可人才引进高企落户(无名额限制);
(三)低息贷款科技履约贷、担保基金贷;
(四)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闵行首次认定新认定25万元,新迁入2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松江区首次认定20万元,新迁入2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黄浦区首次认定20万元,再次认定10万元;
宝山区首次(重新)认定25万元,新引进20万元;
金山区首次认定15万元;
虹口区新认定、新迁入20万元,再次认定10万元;
长宁区首次认定20万元,再次认定10万元。
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如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的办理,需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网上申请通过以后,企业要向地方科技局提交相关申请的书面材料;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经过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法律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第五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进行认定。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四)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五)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上海市高新企业认定政策
上海市高新企业认定政策具体如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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