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宁波市公积金中心,以及宁波市公积金中心编外王思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北仑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
- 2、宁波公积金电话
- 3、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 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几点开门
- 5、宁波公积金提取地点
北仑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
0574-12329。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明州路773号商务大厦B座1楼,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夏季为上午8:30-11:30,下午2:0-5: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宁波公积金电话
宁波公积金电话0574-12329。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为参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编报执行情况;承担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及核算工作;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业务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赋予的相关职能。
其他职责:
负责直属管理分中心(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和核算等工作;对各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公积金管理部、信息管理部、执法稽查部、房改审批部、鄞州管理部。
管理中心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蓬勃发展,对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公积金中心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为宁波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介绍
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当我们需要买房、装修或者还贷款时,就可能会用到公积金。那么办理公积金的相关事务就必须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需要什么资料?一般流程是什么?恰好小编是宁波人,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吧~
公积金简介
公积金指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根据法律强制规定公积金不可随意提留的为法定公积金,否则为任意公积金。
公司公积金:公司除去资本后,存储的资金。
住房公积金: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金额。(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都享受该项制度)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而且只有在职职工才有资格使用这项制度,无工作者和退休者无权使用。它一般由两部分构成: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和个人缴存的。一般都是有单位代扣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然后两部分一起定期打入公积金个人账户内。这种制度规定公积金缴存是长期的,具有很强的稳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只要在职工作就必须不断缴存,如果离职、退休或发生其他情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详细规定的,都会中止缴存资金。
就如定义一样,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储蓄金,是职工长期工作的部分积蓄,具有专用性,一般不可随意提取用于其他方面,只有在购房、交房租或进行比较大幅度的装修,才可以动用。否则就只有在遇到中止缴存储金的情况才可以提取出来,比如离职退休、户口迁居等。
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住房公积金必须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才能在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实行专户管理。过程小编就不细说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自己咨询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
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服务有:业务办理指南,公积金业务咨询、建议、投诉,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变动通知,网点查询信息等。可以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方便快捷,安全可靠。办理业务等需要带齐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
电话:87978849
当然宁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宁波市不同的区又不同的分中心,比如鄞州区分中心、镇海区分中心等。可以方便全市市民办理业务和进行各项咨询,提供更好的服务。
以上就是小编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几点开门
办公时间: 09:00-12:00 14:00-17: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
邮政编码:315000
业务咨询热线:12329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8个分中心 即:余姚分中心、慈溪分中心、奉化分中心、宁海分中心、象山分中心、鄞州分中心、镇海分中心、北仑分中心。
各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市中心制定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行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网页
宁波公积金提取地点
宁波公积金提取地点: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楼,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业务受理时间8:30—16:45。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关于宁波市公积金中心和宁波市公积金中心编外王思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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