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江苏省公积金中心,以及江苏省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 2、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 3、江苏公积金比例
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机构地址
1、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
电话:0510-12329
2、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北路6号
电话:0510-887079453
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6
电话:0510-82449273
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30
5、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
地址:永安路15号
电话:0510-870123296
6、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江路188号
电话:0510-88012329
7、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运河东路388号
8、无锡社保公积金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东路7号物资大厦7楼
电话:15102145976
9、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升路3附近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线下提取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经办机构(银行网点、服务大厅、省政务服务大厅)审核材料后电子扫描、在线审批、提取金额存入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账户。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3到5个工作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线上提取办理流程:在线提取的前提条件就是,得先在手机里面安装一个江苏政务服务官方软件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江苏公积金比例
法律分析:江苏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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