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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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注册税务师考试具体由哪一级组织,在哪考?

注册税务师考试是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统一组织,全国各地都有考点。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一、免考规定

符合《暂行规定》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二)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相应科目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二、注册管理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税务师考试

注册税务师应该遵循什么规则?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9月16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 号发布,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加入税务师事务所。

第四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应当以委托方自愿为前提,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

第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委托各自所属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分别简称总局管理中心和省局管理中心)行使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职能,并监督、指导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

第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

对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

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办法由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

第九条

符合考试办法规定报名条件的中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第十条

凡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持资格证书到所在地的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省局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二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执业备案”章;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二年或者暂不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备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四)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五)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行为,自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备案:

(一)死亡或者失踪的;

(二)同时在二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

(三)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

(四)年检不合格或者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的;

(五)违反行业管理规范,连续二年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的备案情况上报总局管理中心。执业备案和注销备案的注册税务师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享有下列权利:

(一)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三)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可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第十六条

注册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七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中止执业。

第十八条

注册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注册税务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二十条

注册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应当不断更新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并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可以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第二十三条

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第二十四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的;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

(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第二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按照业务规程确定的工作程序建立工作底稿、出具有关报告。

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二)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其他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第二十六条

注册税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

(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三)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四)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税务师事务所由注册税务师出资设立。

税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和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形式。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宜,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就本所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向省局管理中心备案;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本地区当年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汇总,上报总局管理中心。

第二十九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第三十条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委托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并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三十一条

税务师事务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并、变更、注销等手续后,应当到省局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十二条

合并、变更的税务师事务所,符合设立条件的,核发新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再核发。

第三十三条

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由省局管理中心核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第三十四条

合并、变更、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报总局管理中心备案。

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已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的税务师事务所通报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局管理中心对税务师事务所实行资质等级评定管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适用于税务师事务所。

第三十七条

注册税务师协会是由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社会团体。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是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是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地方组织。

注册税务师协会应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注册税务师应当加入注册税务师协会。

第三十八条

中税协章程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备案;省税协章程经省级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并报省税务、民政机关和中税协备案。

第三十九条

中税协拟订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执业规则等,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条

注册税务师协会应当支持注册税务师依法执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反映其意见和建议,为提高注册税务师执业水平提供服务。

第四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享有章程赋予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一)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二)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三)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五)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办法规定二次以上的。

第四十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承办相关业务的;

(二)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

(三)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内部管理混乱的;

(四)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采取夸大宣传、诋毁同行、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

(六)允许他人以本所名义承接相关业务的。

第四十四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出现上款规定情形的,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处罚结果向总局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六条

总局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对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的年度检查,省局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中提及个数、次数、金额“以上”、“以下”的,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八条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在中国境内从事注册税务师业务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是干什么的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简称中税协,前身为中国税务咨询协会,成立于1995年2月28日,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全国一级社团组织,是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组成的行业民间自律管理组织,受民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业务范围

(一)对全国各地方协会、各税务师事务所、协会会员实施行业指导、监督和管理,办理会员入会登记和注册管理;

(二)拟定会员职业道德规范、执业准则、执业规则、工作制度等,监督其执行,并配合行政部门向国家立法机构注册税务师的立法建议;

(三)对会员开展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教育和业务培训;

(四)传达贯彻国家有关税务咨询代理的各项方针及法律、法规,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五)开展税务咨询代理行业的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指导和推动税务咨询代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六)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及有关业务书刊,建立行业信息网络,提供专业信息服务;

(七)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组织之间的协作和联系。

什么是税务师有什么用?

纳税人为什么请税务师?税务师能解决哪些问题?

首先,纳税人为什么请税务师?企业碰到法律问题,首先想到的是咨询律师;为了满足监管和外部投资者的需要,企业年终需要做财务报表审计,会用到注册会计师;由于资产抵押、处置或重组需要,偶尔也会用到评估师。那么,企业为什么要请税务师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纳税是企业的基本义务,税收是企业的重要成本;而企业经营的本质是获取利润,而获取利润的方法不外是扩大收入、压缩成本。企业在经营中寻求压缩税收成本的需求一直存在。

二、税收的基本原则有一个叫强制性原则,即不管纳税人是否自愿,都必须依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违法,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为了规避违法成本,请专业人员辅导鉴证是必要的。

三、企业经营中,涉及到方方面面,在处理有关事宜时,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单设机构管理税收或是委托外部机构处理有些涉税事项,在不同企业有不同安排。

有了以上需求,那税务师能解决哪些问题?纳税人的需求,反应在税务师行业,又划分为三类业务:税务管理咨询服务、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

一、税务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为了获取最大利润,加强管理是必须的,税收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税务师可从事前、事中参与。税务师作为专业人员,精研税法,提前参与企业税务事项安排,可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税收负担、优化商业模式设计减低税收风险。对于企业内部审计、外部稽查,可提出有效应对方案。

二、税务鉴证服务企业经营中,有些税种设计复杂,并且由于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关法规政策的修订滞后,模糊空间较多,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相关事项的理解偏差造成纳税人风险较大。税务师作为第三方,客观理解税收政策,不偏不倚的出具鉴证报告,既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也能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

三、税务代理服务我认为的税务代理服务为两类:

(一)税务部外包服务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来说,税务管理事项庞杂,需单设税务部进行管理。在社会分工越加明细的今天,税务师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可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税务部外包是以后代理业务探索的方向。

(二)单项税务事项代理服务单项税务事项代理,是税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对于新仅税务师,也是一个锻炼,有利于熟悉税收征管流程。

思考很多,有些很难形成文字,税务师的发展,还需要税务机关、协会及同仁们共同努力,在依法治国大的背景下,税收法定原则对行业的发展会有很大促进。

加油吧,税务师!

税务师是怎么分等级的

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即: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

等级认定条件

第五条三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年检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六条二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二)个人上年度业绩达到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2倍以上的;

(三)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四)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合格,地方税协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七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二)个人年度业绩达到上年度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的;

(三)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一定的注税学术研究成果;

(四)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五)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八条特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

(二)提交一篇关于行业发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00字),并通过论文答辩;

(三)通过一门外语考试。

拓展资料: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的新兴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中国经济蓬勃向上的同时,一方面由于经济运行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因为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客观需要,政府管理经济的模式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宏观调控成为主导,而且,各行业自律性组织——行业协会及其中介机构得到了更多建设。

其中,注册税务师行业由于在帮助政府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健全服务市场体系,保障新税制实施,加快税收征管改革,适应改革开放,而不断得到国家的重视。在此基础上,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经过多年的实践,于2002年,被国家正式命名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并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分业管理,这标志着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的开始。

事实上,注税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势头也非常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指出,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这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给税收带来广阔的税源。税收 事业的大发展,离不开注册税务师行业工作者们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也必将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至2011年,全国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的已达到62000多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超过了20000人。全国已有税务师事务所2600多家,从业人员近6万人。注册税务师行业按照客观公正、优质服务的原则,初步理顺了各方面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努力变观念,平等竞争,税务代理业务由单一到综合,正向税收筹划、税务顾问等高层次业务发展。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注税从业人员的个人职业发展前景是非常乐观的。实际上,它已成为继注册会计师以后又一个炙手可热的执业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册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报名入口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新一年度税务师报考即将来临,高顿网校为大家准备了【注册税务师报名入口是什么?】详细介绍,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报考的考生朋友,赶紧看过来吧!最全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解析,助您稳拿高分!

注册税务师报名入口是什么?

方法一:考生可以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进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之后点击“税务师考试报名”进入“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方法二:考生可以直接进入“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的网址:。

方法三:使用手机进行税务师报名的话可以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的“考试服务”功能进入税务师报名入口。

税务师考试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初次参加税务师的考生:

首先进入“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登录。

之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信息,过程中需要考生上传一张证件照片,要求为近一年内的白底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宽295像素,高413像素)

最后选择需要报考的科目并且缴纳相应的费用即可。

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需要体现相关的工作履历。

点我了解:2022税务师报考条件最新解读

已经报考过税务师的考生:

只需要登录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然后核对一下个人信息确认无误,不需要改动。然后选择报考的科目缴纳相关费用即可。

以上就是【注册税务师报名入口是什么?】相关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税务师行业以及税务师考试政策信息,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税务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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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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