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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联营企业什么是合营企业
法律分析:1.定义不一样: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联营企业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
2.分类不一样:合营企业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联营分为紧密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
3.投资者的影响不一样: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合营企业的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区别: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在决策权方面有所区别。
投资者对联营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参与决策权,不具有控制权;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共同控制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六十六条 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除遵守本法规定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营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和股份企业,其领导体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请问联营与合营有什么区别?
1、组成不同
合营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
2、决策方式不同
联营企业有后期个人买进的股份可参与决策。
合营企业是投资建立企业时候多个人或者多个企业共同建立者可参与决策,后期买入股份不可参与决策。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合营是共同出资人注册成立的企业,在共同的出资额内承担责任。
联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实体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暂时联合在一起,各自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联营企业经营特点:
1、商品流通企业只需要提供商品销售的场所,不需要提供资金购买待出售的商品。这一特点与场地出租是完全不一样的,“联营商品”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不收取商品销售的场地租金,而是直接参与商品供应商的收益分成。
2、商品流通企业没有库存商品管理环节。因此,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账面中“商品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较少,甚至为零。
3、联营方式下的人员分工不同。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销售人员或导购人员一般是由商品提供者配备,商品流通企业的人员只需要从事销售的辅助工作,不直接参与商品的销售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营
合营与联营的通俗理解是什么?
合营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联营是各公司相互同意共同采取某种经营方式的联合。除了各公司同意共同采取的经营方式之外,各公司的其他方面,包括公司的行政,仍是完全独立的。即联营不改变参加联营各方的所有制、隶属关系和财务关系。
相关信息:
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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