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哪个合适(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哪个合适 年终奖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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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哪个合适

    根据个人情况来进行选择,1、如果的年收入低,可以选择把年终奖金并且综合所得进行纳税申报;2、如果年收入高,可以选择年终奖金单独计税。

   1.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计税。(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2)举例:假设王女士的年终奖是1000,她一年的收入减去其他费用有120000,那她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为:(120000+10000)*10%-2520=10480。

   2.单独计税。(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年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把王女士的例子带入计算为:130000÷12=10833,130000*10%-210=12790。

年终奖选哪种方式缴税更划算

一、正面回答

目前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计税,另一种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对于高收入者而言,一般选择单独计税方式缴纳年终奖个税,税负会更低。对于低收入者而言,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更划算。

二、分析详情

年终奖,又叫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单独计算纳税是获得年终奖金的个人,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年终奖要怎么交税吗

年终奖是要交税的,第一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二如果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奖金选择哪种扣税方式划算

法律分析: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哪个主要是根据个人情况来进行选择:1、如果年收入比较低,那么就可以选择将年终奖金并且综合所得进行纳税申报;2、如果年收入高,那么选择单独计税要更划算一些。年终奖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个税改革之后,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纳税人平时所缴纳的所得税为预缴税费,到了次年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由于年终奖纳税范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因此个税改革后,年终奖也应该采用累计预扣预缴计税方法。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就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并入综合所得就是将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也与平时所获取的工资收入一起,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起征点-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两种计税方式下,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如果年收入比较低,那么就可以选择将年终奖金并且综合所得进行纳税申报,而年收入高,那么选择单独计税要更划算一些。建议大家可以分别采用两种计税方式计算个税,然后选择划算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年度申报奖金计税方式选哪个

法律分析: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哪个主要是根据个人情况来进行选择:

1、如果年收入比较低,那么就可以选择将年终奖金并且综合所得进行纳税申报;

2、如果年收入高,那么选择单独计税要更划算一些。

1、对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奖金(通常称为"基本奖金")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数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简称"数月奖金"),应在发放当月单独作为计税基数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国内人士和外籍人员适用这一规定的形式不一样,中方人员取得一次性奖金(假如为800元),当月的工资(假设为1000元)如果不足费用扣除标准(如福建省扣费标准为1100元),其差额部分(1000-1100100)可从一次性取得的奖金中先行补足后,剩余部分(800-10000)再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取得的一次性数月奖金,不考虑其当月工资薪金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享受补差的优惠,而直接以一次性奖金为基数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实行"双薪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年终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简称"双薪制奖金"),实际就是单位年终对职工考核后给予的奖励,纯粹是一种年终奖的概念,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与上述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一样。

4、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年终考核后取得的年度经营奖励收入(简称"年薪制奖金"),应与月份预发的工资合并,再按全年12个月平均后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

5、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在招聘人才时给予的房屋、车辆等实物奖励(简称"实物奖金"),是其工资薪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时,允许将实物奖励金额按外聘人员所承诺的服务年限(但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摊为月份收入后并入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6、公司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招聘人才时给予的认购股票权证,待个人实现认购股票后所得到的与股票实际价值的差价收入,实际是任职受雇单位给个人的物质奖励(简称"股权奖金"),是其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但由于这些收入一般价值过大,所以政策允许在具体计税时,将这部分差价收入在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里平均摊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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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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