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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财税2012第39号附件“列名生产企业的具体范围”是什么意思啊,就是里面的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吗?
- 2、财税2012(39)号文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
- 3、财税39号还有效吗
财税2012第39号附件“列名生产企业的具体范围”是什么意思啊,就是里面的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吗?
就是列名的享受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名录 ,或者说里面那些的企业可以享受免抵退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2(39)号文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
1)所谓不具有生产能力是指纯贸易公司,即没有自己的生产加工过程,也就是所有货物都是采购后转卖,而没有任何自己加工的过程。
2)如果你们公司属于上述这类公司,且你们的货物只有在出口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免退税办法”;如果公司有加工过程,且属于生产企业,并将货物出口,那么,才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总之,只有在货物出口的情况下,才能够根据企业的性质分别适用免退税办法或免抵退税办法——没有货物出口则不适用上述办法。
财税39号还有效吗
根据你的问题,共查找到相关答案如下:
1.财税[2012]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条款失效].即
—— 依据财税[2014]9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本法规第九条第(二)款第6项及附件9 自2014年1月1日起 废止。
2.财税[2016]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全文有效
3.财税[2017]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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