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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福利待遇
月基本工资3750原,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和日常考核情况发放,人均每年约12000元,五险一金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取消录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单位需要、人员考核及个人医院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合肥省直公积金中心怎么走?从中绿广场
公交线路:119路,全程约7.3公里
1、从中绿广场步行约160米,到达中绿广场站
2、乘坐119路,经过9站, 到达桐城路站
3、步行约180米,到达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驾车路线:全程约7.4公里
起点:中绿广场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全椒路辅路行驶20米,稍向右转进入站前路
2.沿站前路行驶1.2公里,过右侧的紫颐大厦约70米后,左转进入站西路
3.沿站西路行驶230米,过右侧的国庆农家土菜村约280米后,左转进入临泉路
4.沿临泉路行驶710米,进入胜利路
5.沿胜利路行驶2.0公里,直行进入长江东路
6.沿长江东路行驶200米,过时雍门桥约70米后,直行进入马鞍山路
7.沿马鞍山路行驶490米,进入芜湖路
8.沿芜湖路行驶2.0公里,
9.行驶10米,左转进入芜湖路辅路
10.沿芜湖路辅路行驶30米,到达终点
终点: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周一至周五为上班日,具体的上班时间会根据冬日和夏日进行调整,周六周日为双休日;另外在法定节假日,如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是全体公民放假日,通常也不上班,但具体上班时间可以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或相关通知。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安徽省直公积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三步流程:第一步,判断个人是否符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第二步,根据个人申请条件准备相应申请材料,以证明符合提取条件;第三步,备齐申请材料后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递交材料。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4、支付本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5、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7、家庭成员因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8、离休、退休的;9、出境定居的;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1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缴存,封存满半年的;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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