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治避难(党员申请政治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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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政治庇护?

美国政治庇护移民申请流程:

1、首先要成功入境美国,合法的方式就是各种签证了,最简单的旅游签,或者找个学校挂靠办学生签也不难。

2、落地之后向当地移民局提出庇护申请即可,注意(1)不管签证类型或者有效期是多久,只要开始申请就可以无限期延长了,这个不是问题(2)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要在落地一年内开始申请。

3.一段时间之后移民局会叫你去打指纹,然后安排面谈。面谈大概持续3小时(有翻译),如果面谈通过,就可以直接获得绿卡。

4.面谈不通过的话你的案子就会转入移民法庭,美国和中国打官司的流程类似,也是有初审、上诉、终审这些流程,每个阶段大概要出3次庭,每次出庭的间隔大概接近一年,绿卡在庭审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获批,也有可能运气不好,审到最后也没通过,那么你就会被递解出境。

5.一旦被递解出境,你就会处于一个inadmissible的状态,也就是不可以通过任何方法取得绿卡或者延续合法身份了。

美国政治庇护移民申请条件:

1、申请人过去曾受过迫害,或确实害怕会受到迫害,也就是所谓的WELL-FOUNDED

FEAR.

2、申请人所受到的迫害,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政见或隶属某个社会团体。

美国政治庇护移民申请政策:

还应指出的是,要证实恐惧会受到迫害,必须在主客观两个方面都提出证据。从主观方面来讲,申请人要证明自己的心态确实害怕会受到迫害;从客观方面来讲,申请人须显示生活中的确会受到迫害。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某个国家的政府迫害横行,但申请人并不害怕会受到迫害,或者虽然申请人极其害怕会受到迫害,但所在国家并不会对其施以任何迫害,申请人的申请都不会得到批准。最后,迫害必须基于上述的五种原因,即种族、宗教、国籍、某社会团体的成员或政治见解。

哪些情况下不能申请美国政治庇护:

1、在第三国长期停留。如果申请人在进入美国之前曾长期停留在某一国家,则无法申请美国政治庇护。

2、对他人进行过迫害。迫害过别人的申请人无法申请政治庇护或暂缓递解出境,即使并非出自个人的意愿或被迫对他人进行迫害也会造成申请失败。

3、来美超过一年的时间。来美超过一年才提出申请,一般也会被移民局否决。如果来美超过一年才提出申请,应说明为什么没有及时提出申请。

由于审理严格,批准的概率也有所降低。目前在洛山矶政治庇护办公室,所批准的比例大概不到40%。

申请政治避难是什么意思

政*治*避*难又叫政*治*庇*护,指被申请国对因政治原因受到其本国通缉或追诉,而请求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居留并予以保护,并拒绝其本国政府引渡要求的行为。

怎样申请政治避难

另一版本政治避难,是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向另一国请求准予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后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的行为。享受庇护的外国人,通称“政治避难者”,在所在国的保护下,不被引渡或驱逐。政治避难者的居住、迁移和行动方面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待遇,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其个人地位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避难一词原指由于种族、宗教、参加特定社会团体、政治思想等原因,在本国受到迫害或出现了遭受迫害的明显的可能性而逃到国外,不指望本国政丅府给予保护,不愿意回到本国而言。因上述理由均与政治联系在一起,所以便称为政治避难。一个国家对于请求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准许其入境、居留并给予法律保护,国际法上称之为“庇护”。一个国家给予某人以庇护,是以不将其引渡给另一国家为前提的。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各国之间的引渡条约,一般都有政治犯不引渡的条款。在国际法上,准许政治避难和拒绝引渡,是国家主丅权范围内的事情。但是,这只限于政治犯,而不能允许一般刑事罪犯避难。 一、申请政治庇护的条件 要成功地申请政治庇护,申请人应能证明: 1、申请人过去曾受过迫害,或确实恐惧会受到迫害(WELL-FOUNDED FEAR); 2、所受迫害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隶属某社会团体或政见。 所谓WELL -FOUNDED FEAR,一直是法庭上争论的焦点。直至1987年最高法院才在INSVCARDOZA-FONSECA一案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解释,即害怕会受到迫害的恐惧感具有合理性,申请人必须以具体的事实证实过去受到迫害或有理由相信将来会受到迫害。 至于迫害,则是指迫害者为惩罚被迫害者所具有的信仰或特点而加诸受迫害者身心上的伤害,比如歧视、体罚、因非法离境而加诸的过分处罚,如政丅府未经司法程序即剥夺一个人的自由、财产则会构成因政见不同而进行的迫害。 应该注意的是,刑事处分不是迫害,骚扰本身也不构成迫害,短期的拘押也比不构成迫害,而屠杀、刑求、长期监禁以及奴役则为迫害,长期的不公平的对待也可构成迫害,经济上的剥夺虽也可构成迫害,但必须证实剥夺的过分与独特。 为了证明“合理的恐惧”,申请人应表明: 1、他具有某一信仰或特点会招致迫害者的惩罚; 2、迫害者了解或有可能了解他所具有的信仰或特点; 3、迫害者有加诸迫害的能力; 4、迫害者有加诸迫害的意愿。 一般说来,迫害者须是政丅府,或在迫害发生时政丅府袖手旁观或拒绝对受迫害者施以援手。 还应指出的是,要证实恐惧会受到迫害,必须在主客观两个方面都提出证据。从主观方面讲,申请人的心态的确真的害怕会受到迫害;从客观方面讲,申请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确会受到迫害,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某一国家的政丅府迫害横行,但申请人并不害怕会受到迫害,或者虽然申请人极其害怕会受到迫害,但所在国并不对其实施以任何迫害,申请人的政治庇护申请都不会得到批准。 最后,迫害必须基于上述的五种原因,即种族、宗教、国籍、某社会团体的成员或政见。 二、与政治庇护相关的其他事项 1、自行决定权 即使申请人能够证明本人受过迫害或将会受到迫害,申请也有可能被否决。这是因为移民局可以行使自行决定权。当然,移民局在行使自行决定权的时候,必须考虑正反两个方面的因素。最近的案例要求移民局必须掌握压倒性的事实,才能做出遣返申请人回国的决定。 然而,如果申请人试图以假护照或撕毁户打仗方式“闯关”,或以其他欺骗的方式扰乱难免审查的正常程序,移民局则可行使自行决定权否决申请人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以极其充分的事实证明其申请,才能使移民局作出对申请人有利的决定,这也就是为何非法入境者难以得到政治庇护的原因之一。 2、暂缓递解出境(WITHHOLDING OF DEPOR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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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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