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确定之日(判决确定之日和执行之日)

今天给各位分享判决确定之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判决确定之日和执行之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之日和判决确定之日的区别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是一致的,都是指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而判决执行之日则不一定和前两个一致,有时候判决已经生效,但未必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判决书上"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指的是哪个日期

一审判决书中,一般会这样表述“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给付”,这个期限内都属于该判决确定的给付日期,而给付之日,实际上是指给付期限的最后一日。举例说明:

一审判决书落款日期为2016年9月1日,并载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

一审判决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2016年9月9日。

如果各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之日为2016年9月25日(扣除最后一名当事人的15天上诉期),那么25日至27日就是判决确定的给付日期,27日为给付的最后期限。

如果案件经过二审,二审判决生效日期是2016年12月10日,那么2016年12月12日为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

扩展资料:

公正是司法判决的灵魂。判决书的基本功能,在于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个合理的证明(在判例法国家还具有在可能的情况下为以后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一种坐标的功能)。

肖扬院长指出“要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做到裁判文书无懈可击”,“裁判文书叙述事实清楚,说理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无误,说服力强”,强调了司法判决公正性与论理性的重要性。司法判决存在的基本价值在于体现利益分配的公正。

判决的公正性是第一位的,判决形式或实质的其他特点是第二位的、是对公正性的支持而不能替代公正本身。

对一份司法判决而言,如果其裁断结果是非理性的、不公正的,那么判决书中所体现的再严谨和高超的逻辑推理,再鲜明的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形式特点也毫无价值。

通常而言,由于法律和事实的不确定性,因而裁决结果的公正性标准往往难以界定(当然,违背基本法律规则认定事实、裁断案件的不在此列)。也正因为如此,实务界才越来越重视司法判决的理性含量。裁判文书改革应从现实出发,以增强判决的论理性为着手点。

当今社会,司法民主已渗透于审判的各个环节,理性审判是法院“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必然要求,增强说理性、以理服人是司法判决的内在需要,也是理性审判意识在司法判决上的体现。

司法判决的理性化程度反映了法律文书的品位,富于理性含量的判决书,通过透彻的说理、充分的论证,保证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晓、理解裁判结果之所以然。因此,强化司法判决的论理性是实现判决公正性的途径与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判决书

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判决确定之日就是判决书上载明的日期(最后落款处书记员上方的日期);判决生效日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民事案件有15天的上诉期限(刑事案件10天),上诉期限过了之后没有当事人上诉的,判决生效,即一审判决(不含法律规定的一审终审的判决)的生效日是收到判决书后15日(刑事判决10天);民事二审判决送达之日即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宣告之日的区别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一审判决缓刑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与抗诉的,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之日即法定十日上诉期满后的第一日,法定十日上诉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也就是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一审判决缓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检察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既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之日。

判决执行之日,指生效的判决,交付执行之日。判决执行之日往往在判决确定之日后,因为两者之间,存在一个法院将生效判决交付执行机关(如监狱、公安机关)的间隔。判决执行之日中的刑期是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判决确定之日是哪天

判决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

判决生效之日: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出之日起15日内,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不提起上诉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判决执行之日,指生效的判决,交付执行之日。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确定之日和执行之日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作者头像
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上一篇:天津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天津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官网)
下一篇:地铁房山线线路图(地铁房山最新线路)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