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政策调整,工龄超过29年以上,即可自主选择退休年龄,是否可行呢?
在我写的延迟退休文章之下,许多网友留言:应该按照工龄划定一个门槛,比如达到了29年以上即可自主选择退休,这样最合理——意思是:每个人既给社会作出了贡献、履行了自己的社保缴费义务,同时又能够自主选择退休的年龄,早点退休养老金就少拿一点、晚点退休养老金就多拿一点,这样皆大欢喜!为什么要说29年呢?
因为我国是1993年左右建立的社保制度,到2022年恰好就是29年,因此工龄超29年的人、相当于是完整地参与缴费了。那么,如果完全不看年龄、只要工龄满足29年以上,就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退休,这是否可行呢?
1)其实,部分公务员工龄超过29年、凡是达到了30年的,已经是可以自主申请退休的
工龄达到了30年的公务员,可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这也就意味着,公务员工龄达到一定长度,是拥有一定的选择退休时间的权利的。
依据是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公务员法》在第九十三条,要符合三个条件之一。
一,工作年限满30年;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比如,张爷爷是政府的一名公务员,1969年出生、1991年工作、2021年已经达到30年工龄,那么他就可以有些享受“按工龄自主申请退休”的相关福利——比如他本来应该2029年60岁左右退休(如果算上延迟退休、他可能在61岁左右才能退),但是他如果在2021年、52岁申请提前退休,就比他实际60岁退休提前了大约八年。
也就是说,退休不用看年龄岁数的约束了、就看工龄长度就行。
既然公务员已经是可行的,那所有企业退休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都统一实施可行吗?如果这样实施,退休政策更加灵活,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肯定多数人会举双手赞成——因为社保缴费压力减轻了、即使养老金低一点也情愿,有的人身体好,愿意继续干的、则可以晚点再退休、领高一些的养老金,人各有志、各取所需。
而且还有个好处,就是会让单位中的岗位提前空缺出来、让给找工作比较难的年轻人群体,有利于促进就业,可谓一举两得。
2)然而,如果按工龄超过29年、自主选择退休,则会有三大弊端,因此决定了是不大可行的
是哪三个弊端呢?我们依次看看:
第一,可能导致社保基金缩水、企业人才流失、经济发展不稳定
只要工龄达到29年以上、就能自主选择退休,那么相信许多人可能会做这个选择——毕竟退休在家、比上班工作肯定是要轻松,这是人之常情。
因此社保基金当期征收的社保缴费就会大幅锐减,甚至连支撑每年的养老金上涨都可能会有困难了,许多人才流失、企业运营变得困难,经济发展或陷入困境。
第二,导致社会抚养比被进一步压缩、上班族将压力过大
据统计,2021年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高达4.8亿,但是其中有1.3亿是已经离退休的人,而3.49亿左右是还在上班的职工——这说明什么问题呢?相当于粗略估计,每2.6个在职上班的职工、缴纳社保费才能养活一个退休老人,那么如果现在允许按工龄自主选择退休,将可能会导致养老基金收入明显减少。
到时候可能迫使2个、甚至1.5个在职职工就需要养活当期退休的一个老人了,也就是社会抚养比会被明显压缩——届时将可能大幅提高社保缴费基数、灵活就业者和上班族将不堪重负。
第三,可能会造成部分人完成“工龄年限任务”很困难
有一些人毕业比较晚、参加工作也晚,如果需要29年以上的工龄自主选择是否退休,那么对于高学历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硕士毕业可能都二十六七岁了,所以完成29年以上的工龄挺不容易的。
而且,希望按照工龄长度、提前退休的人,多数是下岗职工、灵活就业者、一线劳动人员,但是他们工作和缴社保常常不稳定,难以积累29年以上的工龄和缴费年限——但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却很容易做到,所以按工龄退休会让这个更不公平。
所以综合来看,目前统一实施按照工龄超过29年、自主选择退休,会造成很多问题,所以是不可行的,随着延迟退休来临,2025年之后退休所需的最低缴费年限将提高、将会逐渐超过15年,法定退休年龄也会比现在的高一些,但是在“弹性实施”的指导原则下,大家还是能享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的,所以也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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