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在一起吗)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以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在一起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十七大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了什么

十七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 (1)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不足50人的社会基层单位,可以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可以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社会基层单位,可以成立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2)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党员人数,又要考虑工作需要。党员人数接近成立相应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要求的,也可以批准成立相应的党的基层组织,但要从严掌握。 (3)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区别

三者区别:党委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都是当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但职责范围各不同。

党委: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党总支:党总支,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由党总支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一般正式党员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总支。人数较多的总支部可下设若干支部。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

1、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简称基层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3至5年。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10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2、总支部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3、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几名

【法律分析差弊】:3-7名,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与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可设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虚或族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团州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有什么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的设立。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或不设支委,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3.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后,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但不能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对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或发现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关于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在一起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作者头像
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上一篇: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简单介绍
下一篇: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怎么样)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