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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二胎产假2022年最新政策
为了更好的保障在职女性员工的权利和身心健康,在原有国家规定98天基础产假上,生育一胎的合法夫妻可以延长60天的产假,生育二胎、三胎的合法夫妻,可以享受延长90天的产假。所以说现目前浙江省生育一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生育二胎、三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88天的产假。
一、产假申请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二、产假流程怎么走:
1、产腊握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扒码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春局哪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生育二胎规定是怎样的有哪些具体规定
生育二胎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2019年浙江单独二胎政策细则
浙江省从1月17日起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决定 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 》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将“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所以,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四)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八)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九)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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