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的渠道以及方法有以下几种:
1.参保地的区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代办机构进行查询。
参保个人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查询时,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参保的个人如委托他人代为查询时,被委托人还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会保障卡。
2.自行使用安装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参保个人首次使用社会保险自助终端查询时,需录入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障卡卡号(12位)或电脑序号(10位)并设置查询密码。再次查询时,只需录入社会保障号码和查询密码即可。如查询密码遗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业务前台办理密码重置手续。之后,按首次查询的方法操作。
3.登录所在市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参保个人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时,在注册个人用户后,可进行个人用户登录,在登录成功后,参保的个人在“个人权益记录”模块提交定制申请。
4.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自助查询。
参保个人可以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时,按照语音提示,依序输入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障卡卡号(12位)或电脑序号(10位)及查询内容选项。经确认后,“12333”热线服务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的方式回答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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