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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的折旧年限是多少?净残值是多少?
1、根据第4条第60条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法,飞机以外的运输工具,火车和船舶应为4年。因此,运输车的最低折旧寿命为4年。
2、净残差计算公式:固定资产净残余价值=固定资产的原始值×估计剩余价值率。
3、固定资产净剩余价值=当固定资产报废时估计可收回的剩余价值 - 估计估计处置费用。综合企业的估计净剩余价值为5%。运输公司运输车辆的折旧生活至少为4年。
4、除非国务院财政部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固定资产贬值计算的最低期限如下:房屋和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船舶,机械,机械等生产设备10年; 5年用于生产和商业活动的电器,工具和家具;飞机,火车和船舶以外的运输方式4年;电子设备,3年。
拓展资料;
一、净剩余价值是指残余价值减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届满后应付固定资产的应付固定资产清算费用。固定资产的净剩余价值属于固定资产的不转移价值,不应包含在成本和费用中。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用了估计的方法,从固定资产的原始值中扣除,并在报废固定资产时直接恢复。固定资产净剩余价值与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通常在3%和5%之间。
关于固定资产剩余价值率的基本规定
1.国内企业
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规定企业所得税和实施规则的规定:剩余价值的比例在原价5%以内应由企业本身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企业所得税批准项目的后续管理通知的第2条(郭水FA [2003]第70号),固定资产剩余价值的比例均匀5% 。
2.外资企业
据关于实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的详细规则第33条,外资企业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率一般为10%。
固定资产的折旧生活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摊销期限限制如下: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筑物的估计使用寿命为20年;
(2)火车,船舶,机械,机械等生产设备的预期使用寿命为10年;
(3)生产和运营工具,电器和家具的预期使用寿命为5年;
(4)除火车和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的预期使用寿命为4年;
(5)电子设备的预期使用寿命为3年。
交通运输设备的残值率和折旧年限是多少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5%,所得税法规定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系统合理分配的过程。
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系统合理分配的过程。
扩展资料
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因按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
也就是说,税法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并按规定补提(冲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工具车折旧年限
4年。我国规定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4年,工具车也属于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4年。
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为4年。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船舶、机械、机械等生产设备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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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下,运输企业的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是多少
运输企业的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4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都是4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如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95号)规定,对于企业取得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适当证据(包括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确定折旧程度,再乘以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确定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最低折旧年限。
也就是说,企业取得已经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一般可以按其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可根据资产的磨损程度、使用状况合理确定。取得的固定资产在原企业即使已提足折旧了,仍可以按新的计税基础在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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