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范围(西宁市房产税征收范围)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产税征收范围,以及西宁市房产税征收范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二、分析详情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三、哪些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给予一定期限减征或免征;

7、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可以定期免税;

8、在基建工地建造的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可以免税;

9、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以免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房产税征收范围一般是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都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分析详情

一般来说,房产税就是以房屋作为征税的对象,然后要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是租金的收入作为计税的依据,然后向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特殊的财产税。房产税还是一种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房产税可以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做出重要的贡献,同时,还有利于加强房产的管理工作。对房屋的征税,中国自古都是有的。像周朝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还有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的征税。住建部还要大力推进村庄的整治工作,房产税立法或者是含村镇房屋。像财政部、国税总局还有住建部联合发布了通知,一定要及时调整房地产的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三、房产税的征税类型

房屋房产税并不是对的房屋都征税房产税,而不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税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

1、从地理位置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从征税对象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指房屋。

房产税的税收特点如下: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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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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