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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设在济南?
出于战略方向担负的任务和使命,此外也能充分利用原来军区机关比较成熟的基础设施,包括通信等设施,以便能很快展开工作。
战区的成立形成军委-战区-部队的指挥体系。一般来说,战区运用本辖区的兵力应对安全威胁,如需支援需要中央军委统一协调。
这次调整使作战指挥职能和建设管理职能相对分离,把联合作战指挥的重心放在战区,把部队建设管理的重心放在军种,让战区和军种在军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新的战区将专司联合作战指挥职能。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在战时可迅速转入战时指挥状态,不需要再临时搭建指挥体系,有利于更好地组织部队完成日常战备任务和指挥部队遂行军事行动。
扩展资料:
东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福州,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南宁,西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兰州,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济南,这轮改革调整主要是以原军区机关部分职能、机构为基础,调整组建战区陆军机关。
以海军相关舰队机关为基础,调整组建相关战区海军机关;以相关军区空军机关为基础,调整组建战区空军机关。
战区作为本战略方向的唯一最高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按照平战一体、常态运行、专司主营、精干高效的要求,履行联合作战指挥职能,担负应对本战略方向安全威胁、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的使命。
坚决贯彻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坚决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坚决贯彻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建设绝对忠诚、善谋打仗、指挥高效、敢打必胜的联合作战指挥机构。
参考资料:大众网-北部战区陆军在济成立 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济南
御史和提点刑狱司有什么区别吗?是不是年代不同,权力都是一样的?
御史和提点刑御司有区别,年代是不一样,职权也不一样。
御史: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有设置,为国君的亲近之臣,掌管文书和记事。秦代设置御史大夫,职责是副丞相,地位很高:并且以御史监郡,就有纠察弹劾之权,一般用近臣作为耳目。汉代以后,御史职权多有变化,职责专门管理纠弹。宋王谠《唐语林·补遗四》:“御史主弹奏不法,肃清内外。唐兴,宰辅多自宪司登钧轴,故谓御史为宰相。“
提点刑狱司是主管路一级的司法,长官为提点刑狱。原来宋初的皇帝鉴于唐末五代地方制度的一些弊端,为了防止权力过大,分割节度使的权力,就设置路为一级行政区。路的长官是转运使,掌管一路的财政大权。最初路的长官转运使只是掌管财赋。这个职权到淳化二年(991)年五月之前,权力没多少变化。开宝九年(976),宋太祖赵匡胤给予转运使按察辖区内地方长官的职权。因为赵匡胤去世,就作罢。但在淳化二年,御史中丞王化基提出:“望令诸路转运使、副,兼采访之名,令觉察部内州、府、军、监长吏。“。王化基是想请求赋予转运使正式“监司”大权。太宗赵匡义同意了这个请求,并在第二年诏书中详细说明。以后,转运使就是路一级的长官,掌管财赋、司法、监察大权。后来因为转运使职权过大了,就设置提点刑狱司来分割转运使的司法大权。可能是在淳化三年开始设置专门机构提点刑狱司。景德四年(1007)年,重新设置提点刑狱司,长官为提点刑狱公事。从此,提点刑狱成为了常设的路一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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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即法律硕士(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旨在培养高层次法律实践型专门人才。自1996年试办至今,我国已有29所高等院校开展JM教育。
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28所。
●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
●教学。法律硕士学制2年。教学内容与法学硕士有很大不同,侧重于实务方面。根据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覆盖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要体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任务和内容。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培养的主要内容为:(1)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案例)能够自觉地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2)较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3)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进行事实调查与取证。(4)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5)有起草法规的一般经验。
●报考。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
●考试。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在2007年招生考试中,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共有48所,它们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2007年30所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中央民族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华侨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商学院
深圳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据悉,以上各高校录取的考生,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高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由感觉产生一切信任,一切坦然的心境,一切真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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