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滞留发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滞留发票不进行认证有什么后果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滞留票
-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后没有使用有什么影响吗
- 3、什么叫滞留发票
什么是滞留票
滞留票是指由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复印纳税申报单,而采购方未经核准抵扣的发票。滞留票发生的原因是,部分纳税人受利益驱使,隐瞒购销痕迹,通过购销不计入账户的货物逃税。因此,对于构成滞留票的采购专用发票,不作证明扣减。
扩展资料:
避免出现滞留票的方法
1、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360天内都必须认证抵扣,经核实不属于进项抵扣范围的,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从而,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与抵扣联数据信息比对一致,消除滞留票。
2、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购销业务都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应当开具普通发票,因为,在普通发票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之前不能比对出滞留票数据信息。目前,由于购销往来业务开具普通发票而造成的滞留票问题一定存在,这方面的信息资料无法查找,势必给不法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
3、已被红字冲销的专用发票,在提取滞留票信息资料时,应修改程序将这部分滞留票信息筛选出去。
因滞留票而被调查的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门针对国内三大家电巨头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的核查行动,核查对象包括: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有存根联滞留票的国美(0493,HK)、苏宁(002024,SZ)、大中所属461家电器零售企业。
邢台市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美电器商城3张,河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邢台新汇源直营商场、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和河北苏宁电器连锁加盟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总计248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滞留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涉嫌隐瞒销售收入 国税总局调查国美苏宁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后没有使用有什么影响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后没有使用,所产生的影响是形成“滞留发票”。
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使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没有使用、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全国每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千上万份,通过抵扣联去找存根联比对,比对正常后,这个号码的发票就在增值税稽核系统中进行核销,尽量减少系统数据库的无法核销的数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
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如下:
1、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2、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3、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
4、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5、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6、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专用票的税务管理很严格,税局一旦发现问题会予以追究。实际中,各地税局会要求存在滞留发票的公司必须对滞留的原因加以说明,同时也会对存在疑点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有些公司存在滞留发票,目的是想偷漏税,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隐瞒抵扣发票,使税负从表面上看与正常公司相符,这就造成很多该抵扣的发票不去税局抵扣,造成发票滞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什么叫滞留发票
滞留发票是指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90日内未将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金税工程全国联网,目前增值税发票只要一经防伪税控系统开出,而购货方未去认证则该发票就没有对应的抵扣信息,造成滞留。
造成滞留发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属于购进固定资产,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2.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3.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4.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
5.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9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6.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7.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关于滞留发票和滞留发票不进行认证有什么后果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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