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中国国家版权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国家版权局线上登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国家版权局地址中国版权登记局地址
- 2、如何在国家版权局注册版权 步骤又是什么?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证书 申请流程
- 4、国家版权局是干什么的
- 5、国家版权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中国国家版权局地址中国版权登记局地址
国家版权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没有版权登记局
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
可以办理全部类型的版权.
除软件著作权外的其他版权登记也可以到下面这个地方办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雍和版权登记大厅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F座一层
如何在国家版权局注册版权 步骤又是什么?
一、版权登记申请程序
1、费用:申请版权需要支付300元官费;
2、申请材料:申请人请求版权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是个人身份复印件。
3、时间 :申请版权需要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左右;
4、《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该项);
5、申请人申请的版权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则会被驳回。
6、申请条件:外国人或单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依据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公民所需登记材料一致,外文资料需提交中文翻译件(作品样本除外)。。
7、申请部门:在我国版权申请所属部门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二、版权申请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证书 申请流程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指南
1、费用: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支付0元官费;注释: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含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费;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变更或补充登记费;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2、申请材料:申请人请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是个人身份复印件。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 :申请版权需要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左右;
4、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5、申请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则会被驳回。
6、申请条件:著作权人是多方的软件,可以申请要多个证书,其中一个为正本,其余的是副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数额不能超过著作权人的数量。。
7、申请部门: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属部门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国家版权局是干什么的
(一)划入的职能
1.承办参加国际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的有关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加行政复议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其他各类作品的著作权自愿登记,引进国(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记,国外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认证,编辑出版《著作权》杂志,侵权作品的鉴定,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移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有关社会中介组织。
二、版权司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与著作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拟定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我国加入的国际著作权公约在我国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
(四)承办著作权行政复议工作。
(五)组织、指导著作权的宣传普及,指导著作权专业培训。
(六)承办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并监督、指导其工作。
(七)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
(八)承办与国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
(九)承办参加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和国内履约活动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联系国际著作权组织事宜。�
(十一)承办设立著作权涉外机构、指定国(境)外著作权权利认证机构、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著作权认证工作。�
(十三)承办强制重印或翻译出版外国作品申请的审批工作并发放强制许可证。� (十四)组织著作权管理方面的全国性表彰和评奖。�
(十五)指导著作权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六)承办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处级机构名称、主要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版权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起草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联系和协调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
2.承办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工作。�
3.承办调解在全国有典型意义的著作权纠纷的工作。�
4.承办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和涉外著作权代理机构,并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5.监督指导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著作权认证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工作。�
6.承办设立著作权涉外机构、指定国(境)外著作权权力认证机构、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工作。�
7.承办处理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著作权关系的事宜。�
8.管理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
9.承办强制重印或翻译出版外国作品的申请的审批工作并发放强制许可证。� 10.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律法规处(行政复议处)
主要职责
1.组织修订著作权法,起草与著作权保护有关的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
2.承办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解释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
3.组织研究著作权保护的政策,研究涉外以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著作权关系。�
4.承办参加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的工作。�
5.组织立法、执法的调研工作。�
6.承办对国家版权局和省级版权局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7.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宣传处
主要职责
1.组织著作权的宣传普及和专业培训工作。�
2.负责国家版权局的新闻发布等日常工作。�
3.负责国内外著作权信息的收集、研究和提供,组织国内著作权信息交流。� 4.参加信息联网,组织协调全国著作权信息网络,负责署信息管理系统著作权管理子系统的内容提供和使用、维护。�
5.组织对国际著作权机构、国际著作权保护状况及发展趋势的研究。�
6.负责著作权年度统计工作。�
7.编发《版权工作简报》和《版权信息》。�
8.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业务处(国际业务处)
主要职责
1.负责与国际著作权组织、外国著作权机构、驻外国际机构和使、领馆负责著作权事务的部门的联系工作,开展与国际著作权界的交流与合作。�
2.参与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承办国际著作权机构举办的国际会议、研讨会、出国专业考察和专业培训。�
3.组织或参与组织与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中国举办的学术活动和专业培训。�
4.承担著作权管理方面的全国性表彰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5.负责司内文秘和综合管理工作。�
6.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版权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关于学习资料的著作权申请,您可以联系国家版权局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35号
邮编:100037
电话:+86-10-6597 8905/06/16/17(总机)
法务部:+86-10-6597 8905/06/16/17-815
会员部:+86-10-6597 8905/06/16/17-821
电子书业务部:+86-10-6597 8905/06/16/17-829
收转分配部:+86-10-6597 8905/06/16/17-836
传真:+86-10-6597 8926
电邮:wenzhuxie@126.com wenzhuxie@alioyun.com
参考资料: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于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
文著协是以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从事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依法负责全国报刊转载、教科书等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著作权使用费收转的唯一法定机构。
同时也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主管的国家一级协会。文著协是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会员。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中国文字著作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2013年3月,全国人大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中国国家版权局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中国国家版权局线上登记、中国国家版权局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