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个人劳务所得税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个人劳务所得税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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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一、劳务报酬所得
(一)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不同,劳务报酬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例如个人独立从事设计、翻译、表演等劳务取得的报酬。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应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二、按次预扣预缴
(一)对于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计算缴纳。
(二)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2.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三)预扣预缴个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三、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一)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全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二)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三)2019年1月1日后,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四、佣金收入特殊规定
(一)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二)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个人劳务所得税怎么计算
劳务所得个人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二、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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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2、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1 - 20%);
3、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等等劳务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按不含增值税算个税。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800元;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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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000元以内)=(劳务报酬-800)×20%4、劳务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1-20%)×税率-速算扣除数5、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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