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山西卖房税收政策文件,以及山西卖房税收政策文件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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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税费最新2021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1年房屋买卖税收新政策:
1、首套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二套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申报新政策。契税2021年新规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4、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适用范围。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第七条 前条各种标准价格,依下列方法评定:
一、标准房价,应按当地一般买卖价格并参酌当地现时房屋建筑价格分类、分级评定之;
二、标准地价,应按土地位置及当地繁荣程度、交通情形等条件,并参酌当地一般买卖价格分区、分级评定之;
三、标准房地价,应按房地坐落地区、房屋建筑情况并参酌当地一般房地混合买卖价格分区、分类、分级评定之;
四、标准房地租价,应按当地一般房地混合租赁价格分区、分类、分级平定之。
第八条 房地产税得按季或按半年分期交纳,由当地税务机关决定之。
第九条 凡开征房地产税之城市,均须组织房地产评价委员会,由当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财政、税务、地政、工务(建设)、工商、公安等部门所派之代表共同组成,受当地人民政府领导,负责进行评价工作。
房屋买卖税收新政策2022年
2022年房屋买卖税收新政策如下:
1、一手房屋交易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增值税: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增值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
卖房增值税2021新政策
卖房子要交的税
1、增值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来收取,值得一说到额是房产证满五年的而且是唯一租住房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按照房屋全款的0.05%交纳;
4、交易费:房屋总面积×每平方米3元;
5、附加教育费:按照营业税的2%收取;
6、城建费:按照营业税的7%收取;
7、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当然如果没有用到中介就不会有中介费)。
卖房个税新政策2021
卖房个税新政策是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申报新政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_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_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九条_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_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_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买卖二手房税收政策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国家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虽然税务部门规定了各税种由买方或卖方来承担,但在北京二手房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家身上,卖房拿一个到手“净得价”。
一、卖方承担的税费
(1)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于1999年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文件规定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规定了该个人所得税。但那时候采取的是自愿申报,而非强制征收。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08号),要求自2006年8月1日起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率为20%,根据《通知》,此税正式由自愿申报变为强制收缴。同时,在本《通知》中还进一步细化纳税计算方式,明确表示个人所得税缴纳按照差额征收,即“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依次,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108号文件同时还根据原有房屋产权的类型分为以下若干种计算方式:
①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即商品房,个税=(转让网签价-购买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转让该套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卖方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最高10%装修费用、房款利息等)*20%。
②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即个税=(转让收入-购买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卖方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最高15%装修费用、房款利息等)*20%
③已购公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即已购公房,个税=[转让收入-(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卖方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最高15%装修费用、房款利息等]*20%。
为了保护普通市民的合法权益,108号文件同时对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也有相应的优惠规定,即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以产权、完税凭证为界),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政策仍然沿用上述通知的缴纳方式,即
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住宅的,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唯一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
中央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走向和宏观经济发展局面,先后在2005年、2006年、2008年、2009年、2015年发布通知,多次调整二手房买卖中营业税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式,希望通过税收工具来达到调节市场的目的。按照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做如下调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的税率为转让价格的5.6%(远郊区县为5.5%)。
(3)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种古老的税种,踏实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二手房交易中正常情况下该税的征收标准为向房屋交易中的买卖双方各收取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换领新产权证的买家还需另外交5元。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收印花税。
(4)综合地价款
综合地价款是专门针对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的一项费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和《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产权满五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出售该经济适用房,同时还规定,该类房屋出售,产权人应按照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这里的“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的70%”就是我们说的综合地价款。
二、买方承担的税费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得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纳的范围: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赠予和买卖等。
征收依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土地出让金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这类房屋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计算公式为:房屋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1%。“当年成本价”,北京城八区为1560元/平米。
因此土地出让金的公式为:建筑面积1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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