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计提城建税,以及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计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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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城建税时怎么计算
如果本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类税种
城建税=(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消费税)*7%
教育费附加=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消费税)*3%
如只涉及一类税,其余税为0
一般费用性税金是当月计提当月缴纳,或者说不用计提。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金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其他的税金一般是当月计提隔月缴纳。比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这些税费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因此,城建税是不需要当月支付需要计提的。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计提城建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根据当期的增值税,计算出来缴纳或者计提的城建税的金额借记税金及附加城建税,待系应交税费城建税。
计提城建税
计提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计提请看下文。
一、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上缴的增值税计算提取的。
2、城建税的计算
应交城建税=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二、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
计提本月应缴城建税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1、计提本月应缴城建税会计分录是: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银行存款。
2、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3、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分录方法有以下三种:层析法;业务链法;记账规则法。
拓展资料:
1、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2、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4、城市维护建设税三档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城建税不足一元还计提吗
法律分析:城建税不足1元的也要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四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五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_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第八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九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条_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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