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计算(所得税计算公式)

今天给各位分享所得税计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所得税计算公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计算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2022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按照税法,我们国家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基础税率是25%,经过之前的几次针对小微企业的减负政策调整,应纳税所得税100万以下的实际优惠税率先是降到5%后来又降到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之前的实际优惠税率是10%,本次两会提出“再减半征收”, 也就是这部分的实际优惠税率将降到5%。

举例:如果是一个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300万元,那么它在202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是12.50万元(100*2.5%+200*5%),实际税负已经是低到4.17%!这对小微企业来说绝对是一个大福利!

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工资总额-基本费用-“三险一金”-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合法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面的公式主要适用于工资所得个税的计算。即计算我们平常发放工资,需要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工资所得不仅需要预扣预缴,也是需要进行年度汇缴清算的。

个税在进行汇缴清算时,需要和其他三项收入一起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

虎虎在虎说财税公司工作,2022年1月的工资收入是9990。其中需要自己承担的“三险一金”是1190,六项专项附加是1000。计算虎虎需要在1月份预扣预缴的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9990-5000-1190-1000=2800。

根据个税的七级累进税率可知,适用的税率是3%。

应预扣预缴的个税=2800*3%=84。

即虎虎在2022年1月可以获得的实际工资=9990-1190-84=8716。

个税年度汇缴清算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的项目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税年度汇缴清算时,需要缴纳的个税=(综合收入-基本费用-“三险一金”-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合法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的综合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所得税计算方法

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关于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大家清楚吗?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一)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不得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三、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一)直接减免:

免征适用范围:

⒈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

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⒊中药材种植;

⒋林木种植;

⒌牲畜、家禽饲养;

⒍林产品采集;

⒎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

⒏远洋捕捞;

⒐公司﹢农户经营。

减半征收适用范围:

⒈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

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定期减免

2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

⒈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⒉境内新办软件企业(获利);

⒊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

3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

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⒊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低税率

20%适用范围:

小型微利企业:

1、3130(即资产不超过3000;人数不超过100;所得额不超过30)

2、1830

15%适用范围:

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⒉投资80亿、0.25μm的电路企业;

⒊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

10%适用范围:

⒈非居民企业优惠;

⒉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四)加计扣除

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50%适用范围:

⒈研究开发费;

⒉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100%适用范围: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五)投资抵税

投资额的70%抵扣所得额:

投资中小高新技术2年以上的创投企业(股权持有满2年)

投资额的10%抵扣税额:

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六)减计收入

适用范围:

⒈减按收入90%计入收入;

⒉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

⒊为种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适用范围:

⒈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产品所得收入;

⒉所得减按50%计税;

3.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七)加速折旧

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适用范围:

⒈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⒉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八)有免征额优惠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500万元适用范围:

⒈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

⒉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九)鼓励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

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3)中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6)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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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或25%)-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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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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