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报废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最新)

今天给各位分享报废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报废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最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固定资产报废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是指固定资产由于某种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不能继续使用或者不宜在生产中继续使用时的会计核算。应予以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废有下列几种情况:(1)由于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以致失去其使用价值,因而需要报废。例如,机器设备由于主要零部件损坏而丧失其功能,不能保证生产的产品质量,或者由于损坏,增加了能量消耗,而且不能修复;或者虽能修复、但在经济上不合算的,都应予以报废。(2)由于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失去其原有的使用价值,也需要报废。例如,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原有设备陈旧、落后,不能保障产品质量或者效率太低,即满足不了生产需要。固定资产报废时要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有变价收入。对于固定资产报废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由于报废而减少的固定资产,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注销报废设备的原价和折旧额;(2)核算报废设备的清到费用;(3)核算报废设备的残料变价收入。其帐务处理为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发生清理费用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收到报废设备残料变价文入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应答时间:2020-11-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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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账务处理

从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角度讲,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那么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2. 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4.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清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发生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参考解答】

先把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变卖残值:

借: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清理中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

将固定资产清理的净损失最后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账上已做提前报废处理,但实物仍在用或者仍未进行处理,应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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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的账务处理

如果固定资产报废不能使用了,是否还需要转出税金呢?具体税务与会计上怎么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2. 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4.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清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发生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延伸阅读: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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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最新、报废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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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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