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2022年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第二批),经县政府十八届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1、我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莒南政办字〔2022〕36号)中关于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补贴30%的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享受补贴政策。
2、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网签并在正式交房后1个月内缴清契税的,继续执行契税补贴30%政策。
3、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存在抵押的房产上市交易,不用先归还原来的房贷就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的贷款。
4、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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