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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残保金申报时间
- 2、残保金每年什么时候交
- 3、残保金缴纳时间
- 4、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间截止是什么时候
- 5、残保金申报截止日期
残保金申报时间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
1、所属当年的残保金次年9月集中征收。
2、当年安置残疾人,次年1-6月向残联部门进行网上备案,次年9月享受抵减政策,如2022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3年享受抵减政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宁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残保金每年什么时候交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三、征收程序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一)申报年审:2018年年审时间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开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费: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申报年审: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缴纳时间
法律分析: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电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2,申报缴纳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残保金的缴纳时间因地区的不一样有所区别,目前大部分地区是一年统一缴纳一次,按当地税务局下发的时间进行缴纳,也有税务局直接按季度进行缴纳,每季度按上一年缴费金额平均四个季度进行预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间截止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残保金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残保金缴费标准: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系指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人数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平均人数3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规避残保金起至今未满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3、逾期不上网确认缴纳的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按日加收百分之五滞纳金,公示并报信用平台曝光,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处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需要每月申报;用人单位已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只需于每年的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在扣税账户存足款项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统一扣缴。未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须于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持残疾人就业年审机构发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残保金申报截止日期
一、申报期限
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达到规定比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该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的单位是否需进行申报?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在电子税务局按照申报表内容据实填写企业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等各项数据,最后计算出应缴残保金为零,而不能直接零申报。
二、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基金规费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中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三、申报规则
1.用人单位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申报表第“7栏”/第“5”栏)>=1.5%,本期应纳费额为0,无减免费金额。
2.申报表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系统设置为通过信息系统读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数据自动生成。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类型”为“企业”的,申报填写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30人(含)以下时,“减免性质”由系统自动带出免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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