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软件专利,以及软件专利查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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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是软件的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形式,区别是多样性的,而对于申请者来讲,采用两种不同的保护形式所获得的效果有什么区别是他们所关注的。
简单来讲,软件著作权在软件创作完成后即可获得,就是常说的进行软著登记,以起到类似公证的作用。
软件专利则不同。其一,专利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其二,软件专利申请描述的是软件的构思。
从上面就可以看出,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软件盗版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别人盗版。然而对于你的竞争对手来讲,他们跟你一样也是软件开发者,他们可以研究你的软件,理解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完全可以编出相同效果的软件,而且也不会侵犯你的著作权。这个时候,你软件中最核心的东西,即软件的构思,著作权是无法保护到的。
而软件专利则不同,其是以技术方案的形式申请的,就是你软件流程图的内容。授权后,保护的是软件的构思,他人采用该构思,就可能构成侵权。因此软件专利的保护力度比软件著作权要大的多,能保护软件最核心的东西。
另外,二者所采用的法律依据也不一样。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是《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的专利权保护依据是《专利法》。
当然了,不是说软件专利保护力度大,就采取软件专利保护,其也有其自身的缺点。
申请专利,专利的技术资料就需要公开,专利权的维持也需每年缴纳年费,专利申请审查周期是2-3年,而软件市场的周期较短。
综合上面所述,可以简单总结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保护的是内容不被抄袭,专利保护的是方法不被盗用。
2.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护,专利必须通过申请审核后才能受到保护。
3.软件都受版权保护,但是只有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软件技术才能申请专利。
4.高新企业认定及相关政府项目软件著作权也是认可的,且可加急办理,相对于专利的长周期性,著作权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的。
软件申请专利流程有哪些?
一、软件 申请专利 流程 1、 软件著作权 申请 准备 著作权 申请表、软件设计说明书、源代码、申请书(盖章)、 营业执照 副本(盖章)、 承诺书 (盖章)这些资料提交(邮递)给版权局审核并付款,然后等待取证。 2、对软件进行测试 准备测试评价委托申请表、用户手册、软件设计说明书、软件包(刻盘)这些资料。把资料提交给计算机软件测评重点实验室,并约定测试时间、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付款,最后等待测试报告。 3、软件产品登记 网上填写申请书,并附上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测试报告、著作权证书,提交给当地的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成功后,打印申请书(需盖章),再次提交登记机构审查。经批准后等待发证,最后去办事大厅领取证书(需付费)。 二、软件申请专利的条件 1、涉及自动化技术处理过程 如果 发明专利申请 是把一个计算机程序输入给公知的计算机,从而形成一种计算机控制的装置或者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将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硬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则该公知计算机与该计算机程序一起构成了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生产装置或生产方法。 2、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进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改善公知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性能的方法,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且由于改善了公知计算机系统的内部运行性能而取得了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 专利 保护的客体。 3、涉及测量或测试计算机程序过程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来控制和/或执行某种测量或测试过程,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 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因此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在公知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某个具体的技术问题,那么,由于它所处理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这些程序与有关产品设备、计算机或测量装置等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是可以授予 专利权 的。 软件申请专利流程 包含三个步骤,它们分别是软件著作权申请、对软件进行测试、软件产品登记。涉及自动化技术处理过程、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进、测量或测试计算机程序过程以及可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这样子的软件就可以申请专利。
软件专利指的是什么?
软件专利,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由《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结合来实现。从客观情况来讲,软件的专利保护实际操作上比较麻烦,也就是程序上不像著作权,直接备案登记的,即使,著作权人不登记备案,只要是你自己创作的就当然地取的该创作的著作权的。软件专利保护可以在你有某个完好的创意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了,就算该发明还没有最终成功完成。因为在专利保护上,我国实行先申请制度的,谁申请在先,谁就享有该专利权。从理论上讲,对软件设计思想的保护与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相比,保护力度要大的多。因为对软件本身的保护,仅仅是保护了一种具体的编码程序,而对软件设计思想的保护则实现了在此设计思想下所有可能编码形式的打包保护。在我国,软件专利的起步时间比较晚。因为在2006年之前,基本上不批准软件专利,而必须软件与硬件结合后才能申请专利。随着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也不断更新,最近,软件的设计思想本身已经被允许单独申请专利,而不再要求必须与硬件结合。但是,软件专利的撰写要求比较高。根据审查标准的要求,软件专利可以写成产品也可以写成方法形式。但不管写成哪种形式,在突出该方案的创造性方面都是比较难处理的环节,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软件主要包括(不限于):(1)工业控制软件,如控制机械设备动作;(2)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如某软件可以提高计算机的虚拟内存;(3)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可以说,相当一部分的软件是属于第(3)类。关于专利的保护办法,可以详见《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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