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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可以在内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吗?
香港公司可以在大陆开分公司。根据国家的政策,香港公司是可以在国内开设分公司的,只需按照要求的步骤合理申请即可。
但如果不申请就直接在内地营业,这是违法经营行为,所以要想在内地发展只有通过合法申请才能正常营业。除此之外,我国大陆法律还明确规定,只许有限责任制类型的公司在大陆开设分公司,无限责任制类型的公司以及子公司都不与允许开设。
开设分公司具体流程:
1、已经注册的香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直接申请分公司,并且分公司的行业性质要和总公司一致。
2、在确定好分公司的行业性质、所属范畴以及公司名称后,就可以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和交付文件,一般文件材料包括盖有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总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开设分公司的签字协议、分公司负责人证件材料等等,然后交付定金,之后就可以在选好的地址创立分公司了。
3、在创立完成分公司之后可以获得相关的经营资料,通常有税务局贸易挂号、公司原子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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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中外合资的壳公司在北京又注册了一个内资子公司,子公司作为业务主体,香港公司可以作为上市公司主
因为答案无法删除,特此修改:请后来者不要参考我下面的答案了,本来就不是法律意见或者专业意见,加上过了好多年了,规定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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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能作为专业意见依赖:
深交、上交的上市我接触不多,主要谈谈港交所上市给您作参考。
首先不太明确您说的“香港的中外合资壳公司”的含义,中外合资这个概念是对内地公司适用的,而香港方面,如果该公司在香港注册就是香港公司,而不会去理会股东的国籍,即不会因股东是内地还是国外/港澳台人士而区分中外合资、外放独资之类。
如果您的意思是,内地的公司/人士在香港独资或合资设立一家香港公司,而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开展实际业务,这样的条件下是否可以考虑用香港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话,如果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这个架构是可以的。但出于各种考虑,实践中大多数公司出于税务等方面的考量,会采用在香港公司上面再设立一层或几层公司(比如一种常见的架构是实益权人-BVI公司-开曼群岛公司-BVI公司-香港公司-大陆子公司),最终用开曼群岛公司为主体上市的架构。这样的架构好处很多,就不一一赘述了。
另外在香港上市的话需要达到联交所的其他要求,比如往绩期年数、最低市值等。通常来说刚开始开展业务没多久的集团是不行的(主板要有3年往绩期,而创业板也要2年)。个人来说我觉得聘用一个香港的财务顾问或者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人来帮助公司整顿一段时间后,在各方面都符合香港要求的规范后再申请上市比较好一些。
目前来看,港交所上市吸引外方投资的能力似乎总体上还是要比深交、上交更强一点,但上市花费好像会比后两者大一些,而且大陆方面可能对香港上市方面的归管不熟悉,未来还是要聘用香港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做顾问。
香港公司如何在内地成立公司
【法律分析】:按照目前的规定,香港公司视同外国公司管理,除了特定行业(如银行等)或特许的企业以外,一般的外国公司是不能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即分公司)的。一个香港公司要在内地经营,一般只能设立子公司,即出资在国内新设立一家公司,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这种方式比较适合想正式在国内发展的公司。如果只是从事咨询联络等简单业务,也可以设立常驻代表处,这种手续比较简单,成本比较低,很多公司都采用这种方式。我猜你想说的就是指这种代表处。设立这种代表处,现在很简单,准备好申请材料直接到当地工商局申请登记就行。取得登记证后,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外汇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此外,还有一种不常见的方式,就是外国公司在中国进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进行这种登记以后,可以直接在国内开展业务,但这种形式一般也只限于少数行业,如酒店行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香港公司设立子公司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香港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条件、香港公司设立子公司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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