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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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力行业,合同能源管理的痛点在哪?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设计用于冶金、化工、钢铁、建材、电力、建筑、化工、食品等多个行业的节能减排,如冶金企业冶炼过程中的余热和烟气的回收利用,系统管网中热质差压能的回收利用,从而发电或拖动负荷,更换或降低能耗设备。以上行业都存在这种情况,部分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节能工作任重道远。

能谱网长期致力于能效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为用户提供电能质量实时监测、无功补偿、电力谐波治理、能效管理、节能改造、储能削峰填谷等增值技术服务。助力企业能效电厂建设。

EMC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是什么

EMC模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模式可以高效减少能源费用,并将对项目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和种类都有哪些

1、节能效益分享型

在项目期内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的约定共同承担或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类型。为降低支付风险,用户可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多方面的节能效益支付保证。

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用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出资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双方约定将该能源系统的能源费用交节能服务公司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费用归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类型。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公司改造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3、节能量保证型

用户投资,节能服务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节能量保证型合同适用于实施周期短,能够快速支付节能效益的节能项目,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固定的节能量价格。

4、融资租赁型

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对用户的能源系统进行改造,并在合同期内对节能量进行测量验证,担保节能效果。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5、混合型

由以上4种基本类型的任意组合形成的合同类型。只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可以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应当依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附件提供的参考合同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节能服务合同。

实施关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 此类要素也需要与业主通过合同方式书面确定下来。需要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根据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确定能耗基准。

能耗基准确定、测量和验证等工作可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核。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 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这是节能服务公司获得收入的前提。

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模式有哪些?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已经形成了几种较为固定的运营模式,其主流模式主要有三种: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节能量保证型模式、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如图5.2所示。

图5.2 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处于项目实施的主要地位,其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负责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技术、设备以及项目的运营管理,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在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投入的设备和设施都将归用能单位所有。

2.节能量保证型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不一定承担项目的全部资金,而是主要负责提供项目的全程技术服务,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的约定,用能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3.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

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将所有的能源费用(包括电费、取暖费、水费等)进行管理,如果项目需要改造,则由节能服务公司自己承担,但按照合同约定,节能服务公司将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约的能源费用。

节能量保证型模式和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在合同能源管理运行的过程中形成多方面法律关系,如图5.3所示。以节能项目为标的物,除两大主体节能服务公司(ESCO)和用能单位外,参与项目的还涉及投资人、贷款银行、技术服务商、设备提供商、建筑施工商、保险商和第三方担保人等。为了分散风险,通常还有专门的保险公司参与项目,负责承担项目失败时节能服务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那部分损失。

图5.3 节能量保证型模式和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形成的多方面法律关系

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后,近日中央财政又下拨20亿补贴该领域发展,另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政策及一些长效刺激机制也将陆续出台。EMC未来市场规模上千亿毫无悬念,乐观者甚至看到上万亿。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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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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