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全国会计财政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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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转所怎样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操作
一、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事务所执业,也不允许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受理业务。注册会计师因故离开原事务所,加入(或拟加入)另一家事务所时,必须办理转所手续。
二、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应提交转所申请表(一式六份,格式附后)、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人事档案代理协议和经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原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变更后合伙人或股东名单复印件)。
在办理书面申请的同时,应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办理网上申请手续(具体操作步骤附后)。
三、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他人代办,还必须同时出具委托函(格式附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具体转所程序如下:个人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转出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出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网上转出审批→个人进行网上转入申请→转入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入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终审书面盖章并进行网上转入审批(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相关栏目)→注册会计师将省注协盖章后的转所表分别报送转出、转入市注协及事务所。
五、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劳动合同到期、中止或辞职离开原事务所,暂未落实新事务所的(仅限于待业在家,不包括已到行业外工作的情况),也应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可先由转出事务所签署意见并进行网上确认,并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注册会计师印章和转所表上缴转出事务所所在地(市)注协暂存(在此期间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注册会计师名义从事业务),待找到接收的事务所后再到接收的事务所和有关注协办理转所手续并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如离开原事务所在家待业满一年仍未加入新事务所,或决定不再加入事务所执业,省注协将撤销其注册。今后再加入事务所,可按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六、下列人员不得办理转所手续:
1、应提交的转所材料不正确、不齐全;
2、注册会计师被批准转所后,自批准之日起不满12个月的(注册会计师在同一家事务所总分所之间的转所不受此限制);
3、转出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未完成在转出事务所的工商变更手续前;
4、在转出事务所业务工作和财务未交接完毕的;
5、所在事务所终止清算,未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前的合伙人或股东;
6、网上操作未完成的;
7、其他不适宜转所情形的。
七、新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合伙人或股东身份的注册会计师应在工商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60日内办理转入新所手续,转所表不需要转出会计师事务所再盖章,但须提供“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从业情况证明表”及相关材料。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之前,不得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八、注册会计师省内转所的标志以省注协签署同意意见的日期为准,跨省转所的标志以转入省注协签署同意转入的日期为准。事务所不得聘用未办理转所手续的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九、事务所不得在章程、协议和劳动合同规定以外向转所的注册会计师收取(或变相收取)转所费用。
十、事务所在接到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后一个月内应该决定是否批准转所,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可书面向注协申诉,注协进行调查和协调,经协调事务所仍不同意而且确无正当理由,注协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
十一、其他规定
1、事务所分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总所或总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分所,其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等可以放在总所。
2、事务所分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其他事务所或由其他事务所转入事务所分所的,转所表必须经分所和总所一同签署意见。
3、每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期间不办理转所手续。
十二、转所表申请人、转出(入)事务所、转出(入)市注协、省注协各留存一份。
如何申请注册会计师网上操作步骤
进行网上申请,书面申请仍须按以往规定上报。北注协只有在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都已收到的前提下,才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一、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
二、点击“注会专栏-系统登录”:
图1
1、对于第一次登陆,没有登陆名的,应根据页面提示“点击此处注册”(图2)。在普通用户注册界面(图3)填写“各项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注册(请务必记住登陆帐号和密码)。
图2
图3
2、用户类型选择“普通用户”填写“用户名、密码登陆,用户名即登陆账号。(图4)
图4
3、选择“业务列表-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
4、根据提示,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陆。
5、输入要注册的所在“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或“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编号”进行查询。
6、根据提示,选择申请人员类别“全科合格人员申请注册或考核认定人员申请注册”,点击相应栏目前的小框,全科合格人员填写姓名和全科合格证号,考核认定人员填写姓名和考核认定批准文号,然后点击“确定”。
7、填写“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注意“本人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简历”必须填写,点击红加号可以增加一条简历,填写完毕选择“下一步”。
8、填写“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证明表”,填写完毕选择“下一步”。
9、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对系统提示“不存在此全科合格人员信息”,如果全科合格证号录入没有错误,可以不予理睬)
10、保存成功后,跳出本人申请列表,提示“办理状态-待事务所确定”,如果想进行修改、撤销或查看,可以点击“操作”中的相应栏目。
11、关闭窗口,申请结束。申请人应请求所在事务所进行确认。
三、事务所确认
1、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
2、点击“注会专栏-系统登录”(图1)。
3、选择用户类型“非普通用户”,填写“用户名、密码”登陆,用户名即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注意:分所用户名为“f”加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4、选择“业务列表-注册会计师执业申请确认”。
5、跳出“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待确认列表”,如同意,点击“提交决定”。
6、填写“事务所意见”后,如同意点击“提交”;如不同意,点击“不受理”。
7、系统提示“办理成功”,点击“确定”,关闭窗口,结束操作。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补录新批注册会计师信息
注意:本项操为事务所见到协会网站上发布的领证通知后,由事务所信息员将新批注册会计师信息补录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如果申报注册的人员原来为非执业会员的,不需要事务所进行此项操作。领取证书时到北注协现场录入即可。
1、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回车,系统自动链接到本系统的登录界面:
说明:分别按照界面上的提示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类型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用鼠标点击登录按钮或者直接点击回车键,登录系统,密码与填报财务报表的密码一致。
2、点击“注册管理”,选择并点击“注师维护”。
3、点击“登记”。
4、填写新批准注师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即可。
说明:大多项目都有下拉框,可进行选择填写。
政治面貌如是民主党派,请选择具体的民主党派。
进所前所在单位及进所日期,如注册会计师一直未离开过行业,只是转过一次甚至多次所,则填首次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前的单位及时间,如大学毕业则填“***大学毕业”;如注册会计师中途离开会计师事务所到其他行业工作,又再次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则填再次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前的单位及再次进入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
外语程度可填相关测试等级,如英语4级等,没有可填“无”。
全科合格年份应填写通过最后一门科目考试的年份,不应填写下发全科合格证书的年份。
考核批准机关根据考核文件的盖章部门填写“财政部或中注协”。
注册地一律填写为“北京”。
执业年限,指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后的累计年限,如中途撤销或注销过注册,可累加填写。
5、北注协进行确认。
6、事务所再次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代录新批准注师辅助信息。
注意:本操作只有在北注协确认后方可进行(确认后可以在本所注师信息代录中找到,查找不到即还没有确认)。
广州初级会计师怎样报名?在哪个网站上报名?
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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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17日。每天具体开通时间以全国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星期六、日休息),具体地点见附件1。各区、县级市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务必于2008年12月20日结束,并于12月22日将考试用书征订数量汇总报市财政局(会计处),12月23日将报名人数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七、报名程序
1.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12月5日至12月17日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 (),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据实录入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尤其是电话号码,是忘记登陆密码,找回的必要条件),记下本人注册报名号和密码。
需要考试教材的考生,应网上订购教材。之后考生应将通过照相馆或数码相机拍照的、清晰完整的本人近期(3月以内)、免冠的数码相片上传。
相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以考生报名注册号为文件名(例如:11000000001.jpg)。相片必须清晰、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相片或不能按要求上传相片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到报名点现场照相或者交纳近期免冠、清晰完整实体照片,由现场确认点统一扫描后上传。不论是否成功上传相片,考生均应从网上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于报名现场确认前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参考资料:
广州市财政局: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申请会员怎么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注册会计师会员申请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请参考。
一、注册申请人申请
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
注意:
已经是非执业会员的,不要直接用会员证上的编号登陆,必须先核实系统中会员编号。方法:请先点击左边“信息查询”里“非执业会员”进入后,行政区划选择“河南”,并输入“非执业会员姓名”进行查询:(一)显示信息的,以显示的会员证编号以“非执业会员” 身份登陆;(二)未显示信息的,以“非会员”身份登陆。
(一)“非会员”
1、点击“注会专栏-注册会计师”,根据页面提示,如果是“非会员”申请注册会计师的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陆。
2、对于第一次登陆,没有登陆名的,应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填写“登陆帐号、密码、密码确认、真实姓名”等,注册成功,页面提示点击“这里”返回登陆页面。(请务必记住登陆帐号和密码)
3、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用户名即登陆帐号。
4、选择“业务列表-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
5、根据提示,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陆。
6、输入要注册的“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或“事务所名称”进行查询。
7、根据提示,选择申请人员类别“全科合格人员申请注册或考核认定人员申请注册”,点击相应栏目前的小框,全科合格人员填写姓名和全科合格证号,考核认定人员填写姓名和考核认定批准文号,然后点击“确定”。
8、填写“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注意“本人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简历”必须填写,点击“红加号”可以增加一条简历,填写完毕选择“下一页”。
9、填写“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证明表”,点击“放大镜”,填写“执业证书编号”或“姓名”,查询,点击选择,然后点“确定”,填写完毕选择“下一步”。
10、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对系统提示“不存在此全科合格人员信息”,如果全科合格证号录入没有错误,可以不予理睬)
11、保存成功后,跳出本人申请列表,提示“办理状态-待事务所确定”,如果想进行修改、撤销或查看,可以点击“操作”中的相应栏目。
12、关闭窗口,申请结束。申请人应请求所在事务所进行事务所确认。
(二)非执业会员注册
1、点击“注会专栏-注册会计师”,如果是“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会计师的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陆。
2、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用户名即非执业会员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如无法登陆,身份证号码是18位的请改为15位再登陆,仍无法登陆请与省注协联系)
3、选择“业务列表-转注册会计师申请”。
4、以下步骤与非会员“5-12”步相同。
二、事务所确认
1、事务所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同上。
2、点击“注会专栏-会计师事务所”。
2、点击“国内事务所总所业务”
注意:如果是分所请选择左边“注会专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业务”。
3、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用户名即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或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4、选择“业务列表-注册会计师执业申请确认”。
5、跳出“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待确认列表”,如同意,点击“提交决定”。
6、填写“事务所意见”后,如同意点击“提交”;如不同意,点击“不受理”。
7、系统提示“办理成功”,点击“确定”,关闭窗口,结束操作。
(提醒:上述网上操作完成后,请致电省注协注册部65741661予以网上核查,符合要求后,请携带完整的书面材料到省注协办理注册手续。)
成立会计事务所所需的条件
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股东;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五)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扩展资料: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参考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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