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税金及附加计算公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税金及附加计算公式考虑期初余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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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税金及附加的公式为:营业税:3-20%,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税率按经营项目区分。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为1%—2%,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税金及附加的公式为:营业税:3-20%,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税率按经营项目区分。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为1%—2%,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金及附加的公式是什么
税金及附加的公式是什么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税金及附加的公式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税金及附加的公式是什么
税金及附加的公式为:营业税:3-20%,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税率按经营项目区分。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为1%—2%,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算公式:
1、营业税:3-20%,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税率按经营项目区分。
2、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3、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4、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各地不一,一般为1%—2%,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扩展资料: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的项目:
1、营业税
营业税是国家对提供各种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营业税按照营业额或交易金额的大小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抵减产品销售收入。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而征收的一项费用。这项费用按照企业交纳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并与流转税一起交纳。
4、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注意,上述所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几个税种不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
"所得税"将在利润表的底部出现,而增值税由于其特殊的核算方法,在企业的利润表中无法反映出来。再有就是"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仅反映主营业务缴纳的税款,还没有包括由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引起的纳税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内容
NO.1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NO.2
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 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NO.3
企业收到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NO.4
“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有一个“等”字,如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在此科目中核算。
NO.5
通用的会计分录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2)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贷:银行存款
NO.6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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