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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企业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
1、法律分析: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2、《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书面合伙协议;其他条件。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从资格方面来看,外籍员工成为有限合伙人没有障碍。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
第一百零七条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适用本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是可以代办登记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认定个人合伙关系,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为:一是合伙是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二是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三是合伙必须由合伙人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共享利润;四是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
法人合伙是指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联合体。第五十二条,法人合伙必须是由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该联合体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或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合伙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合伙的设立、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以及合伙的变更与终止等方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伙人之间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2个人合伙注册个体还是公司
1、二人合伙能是个体工商户吗二人合伙是不是个体工商户要看双方是否有合伙协议,还要看工商注册的是什么样的企业。二人合伙实质上是合伙,形式上是个体工商户。二人合伙如有合伙协议,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即可。没有合伙协议,或合伙协议没有对此作出约定,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2、办理公司还是个体户要看好多方面,最主要的是就是税收方面、责任和资金的总额。公司和个体户的区别最直接的是注册资本和责任分担,注册一个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制,10万元左右,个体户就没有限制,其次是责任分担,公司的责任是有限责任,个体户的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
3、申办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就是两人商定的企业负责人,另一个人只能是合伙人。申请公司制企业,需要提前拟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明确合伙人姓名,这个章程在工商部门备案。
4、两种方式: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要求,注册资金较大,运作规范。合伙企业。人数符合合伙企业法,资金没有强制要求。唯独不能注册成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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