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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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预扣率: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本年截至上次所有累计收入及各项累计扣除额、已预扣税额,与本月应发和各项应扣除项一起计算出的本月应缴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于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是多少?
居民个人工资、薪资所得预扣预缴使用的个人所得税扣率表: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预扣率3%;
2,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率10%;
3,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20%;
4,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25%;
5,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30%;
6,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35%;
7,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45%。
累计税率里需要理解超额累进、全额累进和速算扣除数这几个概念。
拓展资料:
1,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规定一个相同比例,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采用20%的固定比例税率,也就是你所得额为10万,就收2万的税,所得额为20万,就收4万的税,税额完全取决于税基,也就是计税基数的大小;另外一种是累进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所得数额的增大,征收比例也相应的提高,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采用的就是累进税率。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而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起征点进行了调整,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而专项扣除其实就是指三险一金。打个比方说,我本月的工资所得总共是1万元,在扣除了各项费用后还有7500元。那么我本月的个人所得税=(7500-5000)×3%=75元。因为应纳税所得额是2500元,不超过3千元,所以属于第1级,税率因此是3%。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公式
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019年新个税税率表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累计预扣法下,纳税人当月需要预交的税款,通过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查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确认)得出截至当月本年度应预缴的税款合计,在此基础上扣除本年度以前月份已经预缴的税款计算。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即计算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扣缴义务人)截止当前月份累计预缴税额的计税依据,具体为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
根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主要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本期(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居民个人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或委托任职受雇单位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预扣预缴个税的计算公式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示例说明:
王丽2019年每月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扣除为45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额度2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对应预扣率表可以得出,王丽前三个月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_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款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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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
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所得税预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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